AHDR-2022-12004
安交运发〔2022〕28号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相关运输企业: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落实。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7日
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重点领城和关键环节涉及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发〔2021〕9号)和《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益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安发〔2021〕20号)、《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交发〔2022〕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聚焦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及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加大整改治理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繁荣任组长,副局长彭科、李丰、李彩都、总工蒋尚平任副组长,综合运输股、安全监督与应急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质监站、各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由安全监督与应急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管,检查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督促企业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管理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形成闭环管理,必要时及时将违法人员名单信息移送交警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排查整治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检查电子运单管理使用情况,督促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时、真实、准确填报电子运单,未按要求填写的及时进行查处;严格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管,强化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重点打击未取得和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的单位、个人和车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全面排查整治涉及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工程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管理情况、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落实持证上岗情况,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操作。严厉打击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避免因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从而引发燃气泄漏或爆炸事故。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未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落实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责任单位: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工作步骤
2022年2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部署推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展开。
(二)排查摸底(2022年3月)。各单位组织对本领域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涉及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底)。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企业)、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业领域燃气安全规范化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纳入重要工作事项。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公众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同时要强化本系统本单位人员涉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普及,引导职工自觉保护燃气设施,确保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三)加强安全监督。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止监管不严和宽松软的问题,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立即督促整改或移交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等措施,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局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分别于2022年2月16日、5月16日、8月22日、11月23日前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联系人:林洋,联系电话: 186)。
附件: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附件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燃气隐患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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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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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的一般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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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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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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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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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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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罚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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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处罚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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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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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