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2-12006
安交运发〔2022〕69号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安化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系列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化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系列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职能及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30日
安化县交通运输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列行动方案
为统筹推进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根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县行业领域实际,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列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客运市场秩序,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落实校车通行安全管理行业责任,全力推动我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二、活动内容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通过开展安全整治系列专项行动,将安全理念融入交通运输工作各个环节,综合提升行业安全水平。动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所有干职工深入一线,在水上交通领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1),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2)、“农村客运市场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见附件3)、“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4),在校车通行安全领域开展“校车通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5),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6),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运输领域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整治系列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股室负责人、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由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股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及统筹、沟通、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专班,负责系列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督导。
(一)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李彩都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股
责任单位: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收集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推介,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二)“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李丰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收集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推介,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三)农村客运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李丰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农村客运市场综合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收集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推介,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四)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李丰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收集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推介,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五)校车通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彭科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责任单位:综合运输股、政策法规股、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农村公路建设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校车通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收集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推介,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六)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蒋尚平
牵头单位:基本建设股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工作职责: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收集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推介,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七)系列专项行动督导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邹桥梁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工作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对在系列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不良后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隐患查摆不力、查处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工作实效落地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整治系列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统一思想、完善措施、落实人员。要结合“平安有我”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创建安全稳定交通运输环境,助推交通运输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工作宣传。积极借助新媒体开展社会沟通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通过网络、电台、报刊等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对系列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全面展示活动取得的新成效、总结的新经验、培育的新典型。
(三)强化责任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由机关纪委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督导,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农村客运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4.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5.校车通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客货运输船舶。加大对全县通航水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对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检验证书的“三无”运输船舶;无证驾驶和准驾不符人员;无证航行、无证经营、超载运输、违规载客(货)、配员不足、违规夜航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渡口渡船。乡镇、村民委员会、客渡船所有人是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船管员是否履职;船员是否持证;渡船安全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救生、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3.乡镇自用船舶。联合公安、乡镇对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非法运输,禁航水域航行或违规夜航以及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航行,未穿拿救生设备等行为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4.通航安全标志标识。协调推进水域助航标志、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防船舶碰撞设施的完善、保养维护。督促涉水施工单位规范设置并维护通航、助航标志。开展通航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通航环境水平,规范通航秩序,积极防范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时间安排
从2022年6月20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动员宣传整治目标。督促企业、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涉水乡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执法大队、水运中心、涉水乡镇抽调力量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集中精力开展现场检查整治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运输船舶、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做好专项整治材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附件2
“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整治内容
(一)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上级规定要求,督促“两客”运输企业、车站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坚决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道路危货运输车辆节日期间一律禁止通行高速及限行区域。同时,进一步落实好动态监控和应急值守,保障运输安全。(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二)强化车站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驾乘人员管理,落实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加大行包安检力度,提高驾乘人员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识别能力,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相关规定,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车或托运,托运货物一律进行实名制登记和开箱验视。严格执行实名售验票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三)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督促“两客”运输企业、车站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车辆维护,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车辆技术状况以及车站、企业停车场等重点环节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及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严格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部署、隐患排查、动态监控、车辆运行安全等方面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闭环”要求及时复查验收。(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做好应急预警。督促企业提前拟定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实战处置能力,加强与气象局、交警大队、公路建养中心、交通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沟通,遇有恶劣天气,及时发送预警信息,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督促“两客”运输企业、汽车站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题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发车前安全告知,循环播放安全乘车宣传片,及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提醒,合理安排,要按照客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的要求,保证驾驶员休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和带病开车。加强持证上岗情况督查,确保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七)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和道路旅客运输行为;
2.危险品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和客运车辆超员行为;
3.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和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行为;
4.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5.旅游包车和线路班车无包车和加班手续,擅自从事客运包车和加班业务的行为;
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介质与核定介质不符,以及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不按相关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行为;
7.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成品油)运输的行为,以及驾驶员、押运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8.关闭、破坏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车辆内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违法行为;
9.兼顾打击悬挂“小红灯”等发光体涉嫌非法载客车辆、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的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严管严打,没收悬挂的各种明显标志。
附件3
农村客运市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二、治理内容
1.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摸排全县农村客运班线运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未限期整改到位的纳入当年质量信誉考核扣分项。
2.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客运企业的违法违规及时进行行政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运营和屡查屡教不改的,要顶格进行处罚。
3.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农村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4.严厉查处农村班线客车不进站经营、不按规定例行安检、不按核定线路经营、乱班乱线的现象和违规站外上下客等行为。
5.严厉查处农村道路客运班车超员、超速、乱停乱靠以及酒驾、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6.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的监督流程,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监管。
7.严厉查处公交企业开展除政府指令性任务外的任何形式的包车业务。
8.严厉查处农村客运车辆专门接送学生的行为。
9.严厉查处7米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违规在达不到通行条件的景区公路上运营的行为。
附件4
安化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任务区分
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分三个工作组:
1.前乡片工作组:由龚坚任组长,游群辉、邓子盛、邓韬、李凌虹、辖区执法中队为成员。负责前乡片区的货运企业和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2.后乡片工作组:由刘伟任组长,蒋力元、熊泽亮、周保良、李涛、谌赞雄、辖区执法中队为成员。负责后乡片区的货运企业和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坚决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检查全覆盖。
二、整治时间及阶段划分
2022年6月20日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制定安化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召开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充分利用宣传手册、巡游车广播、微信网络、新闻报导等宣传手段营造浓厚的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县道运中心;配合单位:行政审批股、执法大队、各辖区执法中队)
全县所有货物运输企业,根据专项整治要求,主要对照企业资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车辆人员台账、车辆维护保养、车辆技术状况、停车场地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1.对取得行政许可的货物运输企业。整治内容包括企业经营许可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制定、张贴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车辆、从业人员台账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停车场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县道运中心;配合单位:行政审批股、执法大队)
2.从业人员及车辆整治重点。(1)从业人员:重点整治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行为,从业人员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对车辆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和车辆出入库检查登记;是否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货运车辆: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所属车辆是否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是否建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基本情况登记台账;是否建立规范完整的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建立货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登记表;车辆技术状况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接地线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车辆转锁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配备齐全。(责任单位:县道运中心;配合单位:行政审批股、执法大队)
3.对未取得行政许可的货运企业和私营业主。整治内容包括处罚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县道运中心、行政审批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督导工作组负责对各整治小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车辆进一步整治、规范,各整治小组对专项行动要以文字形式进行总结交督导组。督导组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点评,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曝光。
附:安化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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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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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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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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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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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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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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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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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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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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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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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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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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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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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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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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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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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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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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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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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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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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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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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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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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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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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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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依法取得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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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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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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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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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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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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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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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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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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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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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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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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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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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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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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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信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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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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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运用GPS、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企业自建管理系统等科技及信息化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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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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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企业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域内),未在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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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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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无擅自关闭动态监控设备、故意逃避监控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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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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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少于5辆车以下的货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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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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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挂靠车辆经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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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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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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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驾驶人员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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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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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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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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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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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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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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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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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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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车辆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和车辆出入库检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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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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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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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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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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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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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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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车辆是否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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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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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基本情况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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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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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规范完整的车辆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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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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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货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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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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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技术状况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接地线等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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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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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锁是否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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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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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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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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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配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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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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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校车通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二、整治内容
(一)抓好管养道路通行条件管理,完善通校路线安防设施。对管养范围内的所有通校路线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尤其是各类标识标牌缺失、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建立基础台账,并纳入隐患路段整治内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管养范围内通校路线的日常巡查、保通保畅和养护维修,及时处理塌方、水毁等灾害影响,确保道路畅通。完善校车停靠点位标线、标牌。根据农村公路安防设施计划,不断完善通校农村公路安防设施设备,提升通校农村公路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农村公路建设公司)
(二)结合现有通校路线,进一步优化城乡公交线路的审批。适当调整部分公交线路,在满足当地群众出行的前提下兼顾学生上下学需求。在对新开通的城乡客运线路进行审批时,充分考虑沿线学生上下学的现实需求,减缓专业校车接送的压力。参与校车办组织的对校车运行路线的现场查勘,提供部门对通校路线的相关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综合运输股、政策法规股、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三)加大对农村客运班线违规接送学生的执法打击。积极配合县校车办、交警部门,严厉打击农村客运班线违规接送学生及三轮车、面包车、摩的非法营运等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优先保障校车线路安防设施建设计划。及时与县校车办对接,拟订已开通校车线路的安防设施建设计划,并优先保障实施,确保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
附件6
安化县交通工程建设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行动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9月20日
二、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20日至7月12日)。
根据局安委相关文件精神与站内制定的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采用横幅、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宣传,做好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2年7月13日一8月5日)。
按照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已开工的项目开展集中排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坚持边查边改,实施闭环管理,并建立整治行动工作台账。重点排查内容如下:
1.安全组织管理制度的检查内容: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的培训,严格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及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检查内容:强化安全生产相关技术管理知识与管理技能的教育培训,对企业职工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一律纳入培训范围。
3.安全生产施工方案的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重点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情况的检查内容: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相关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的相关检查: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的相关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安全生产重点管理领域的相关检查:突出检查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以及地质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方案、桥梁搭架、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8月6日一2022年8月28日)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动态更新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问题制定务实措施,加大攻坚力度,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坚决执行“三同时”相关政策,严厉打击车辆在施工现场人货混装、超限超载与无牌无证违规驾驶等行为。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进行整改的项目向执法大队三中队移交,由执法大队三中队移交进行立案查处。
(四)巩固提升与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8月28日至9月20日)
对整治行动要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完善项目管理、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等措施建议,全面总结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的具体制度与管理措施。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