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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59/2022-1697363 责任部门: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2-08-1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安交运发〔2022〕8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1     信息来源: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数:


AHDR-2022-12007















安交运发〔202281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的通


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各方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1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近期,国内疫情波及80多个地市,海南、新疆、西藏等地区疫情外溢风险高。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具体落实措施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局相关内设股室和二级机构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监督督促,确保落实落地。

1.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要加强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沟通协调,及时修改企业未在岗人员信息;定期根据系统通报的一轮、二轮未检数据,及时对二级机构进行预警提示。

2.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要落实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及时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和相关会议部署,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业务统筹和指导,8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运输企业会议传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将一轮未做的人员名单提前一至两天以书面形式下发至相关企业,对于二轮未做的从业人员提前一至两天电话通知到每名个人,存档备案,督促按时检测到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一周至少两次督查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于次日上报局安全监督与应急股。

3.局机关纪委要联合安全监督与应急股每周进行一次对二级机构或运输企业的督查,对未落实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坚决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企业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抓好核酸检测工作的贯彻落实。

1.及时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安排专人负责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对接联系,并建立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台账。

2.接收到一轮、二轮未做人员名单后,要第一时间通知到个人,打通预警提示的最后环节,并适时调整工作班次和时间,督促相关人员,确保核酸检测落实到位。

3.公司对因未完成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而被赋黄码人员,要按照健康码异常人员处置流程,暂停上班,督促进行居家监测,待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并转码后方可解除。

4.对多次提醒仍不落实一周两检的从业人员,公司内部要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并采取强力、有效且能确保落实的措施手段。

三、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县交通运输局将严格落实行业内部处罚措施。一是对出现两轮未做的企业暂停办理业务,每一人次5天,以此类推;二是对出现两轮未做的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每人次扣10三是对出现两轮未做的企业暂缓发放上级补贴资金,待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再按程序发放。

对于多次出现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个人,且通知以后拒不改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项进行处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者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8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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