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特殊群体优惠价费政策的通知》,特制定《安化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实施方案》。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交通局政策法规股。
联 系 人: 龙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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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9日
安化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
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其出行负担,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特殊群体优惠价费政策的通知》(益发改价调〔2022〕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政策及省、市等有关工作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应设立‘老幼病残孕’专座,并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乘车费用全免”。我县从2025年起全面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并建立财政补偿机制。
二、部门职责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落实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统筹协调,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相关单位配合,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的具体实施和相关业务指导,负责补贴金额核实和具体拨付工作;负责审核公交“老年卡”刷卡和身份证刷证记录,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以供县人民政府作为补贴依据。
县财政局:负责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每半年据实拨付补贴资金。
安顺公交公司:负责技术服务,包括公交刷卡系统升级和后期维护,确保系统升级后能按实际设置公交“老年卡”自动识别、语音播报、二代身份证刷卡、年审等功能;对持有效证件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车,提高公交服务质量;负责统计公交“老年卡”刷卡和身份证刷证记录,并定期提供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适应范围和对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适用范围为在县城道路固定路线行驶、固定班次运行的常规城市公交,不含城乡、定制公交。适用对象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分地域、户籍。
(二)明确免费乘坐公交的有效证件。65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安化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制作发行的公交“老年卡”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未持卡又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不能免费。公交“老年卡,”实行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明确“老年卡”办卡费用。县发改局核定“少年卡”工本费价格的批复为每张10元,“老年卡”办卡费用参照“少年卡”10元标准,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公交“老年卡”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明确“老年卡”办理发放方式。公交“老年卡”按自愿办理原则,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由本人自行到县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
(五)明确财政补偿标准。根据刷卡、刷证记录的乘车人数,经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后按2元/人次给予补贴,每日单卡、单证认定次数为6次,超出次数不予以补贴,由企业承担,全年财政补贴上限为240万元。补贴资金按每半年结算,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监督与管理
(一)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公交公司行业监管,防止出现代刷、盗刷等违规行为。对转借他人违规使用公交“老年卡”行为,将挂失其卡片并取消其再次办理公交“老年卡”资格。
(二)安顺公交公司加大驾驶员培训力度,履行“老年卡”、身份证使用第一监督员职责。公交司机对持有“老年卡”和身份证的老年人进行核实确认免费乘车。
(三)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的意义、实现方式和具体要求,提高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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