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原715矿二工区216段十八村何家坳废渣治理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公开
安审结果公开【2026】5号
安审报〔2026〕8号
被审计单位: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原715矿二工区216段十八村何家坳废渣治理工程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对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原715矿二工区216段十八村何家坳废渣治理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安化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可研批复及调整情况:2019年5月,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原715矿二工区216段十八村何家坳废渣治理工程项目根据安发改〔2019〕97号文件立项。项目名称:烟溪镇原715矿二工区216段十八村何家坳废渣堆放处重金属污染防控工程项目。项目地点:安化县烟溪镇双龙村十八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约15.3万m³遗留废渣开挖清运送至存储场,并进行安全回填;污染土壤约21.04万m³进行原位阻隔封闭处理;修建0.6*0.6M截洪沟2KM,0.2*0.2M导排沟2KM,同时对原有截排水系统进行疏导改造;项目区域5.64万平方米区域进行阻隔及生态修复;取土场进行复绿。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914.9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311.20万元,其他费用369.70万元,预备费用234.0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
2023年3月,根据安发改〔2023〕45号文件调整部分内容。项目名称调整为:益阳市安化县烟溪镇原715矿二工区216段十八村何家坳废渣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对场地内放射性固体废物堆场进行覆土隔离,抑制放射性物质向大气扩散,并设置警示标牌和警示线,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量为7500m3;对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原位封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量为72000m3;对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进行化学稳定后原位封场,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量为73500m3;对废渣堆封场后进行生态修复,生态恢复面积62000m2;对取土场进行复绿,防止水土流失,取土场复绿面积20000m2。项目投资估算调整为4249.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691.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5.73万元,预备费202.37万元。
(二)概算批复情况:该项目根据安发改〔2023〕188号文件批复概算,总投资概算4206.2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688.83万元,工程其他建设费用317.11万元,预备费200.30万元。
(三)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3年9月经公开招标,由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久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金额3614.23万元。2023年11月签订合同。监理单位为天鉴国际管理有限公司。
(四)财政投资评审情况:2024年10月,安化县财政局委托湖南省万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安财评预审〔2024〕199号),批复金额为3595.25万元。
(五)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1月12日开工,12月8日完工,12月10日,建设单位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监理单位天鉴国际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湖南久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五方主体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合格。2025年10月,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经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同年12月,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效果评估报告进行备案。
实施内容包括:对场地内放射性固体废物堆场进行覆土隔离,抑制放射性物质向大气扩散,并设置警示标牌和警示线,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量;对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原位封场,处理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进行化学稳定后原位封场,处理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废渣集中堆场外散落废渣清理至集中封场区域内,并根据废渣属性进行相应处置;对废渣封场区、阻隔区以及散落废渣清理区进行生态修复;封场后修建渗滤液收集池一座,尺寸4m×3m×4.5m;进行施工废水处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等。
(六)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该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审查、实施方案审查、初步设计批复、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等手续。
(七)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至审计时止,已到位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27万元,资金下达文件文号为:财资环指〔2022〕59号、湘财资环指〔2022〕56号。
2.资金使用
根据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反映,该项目完成投资40003662.43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37062452.43元,待摊投资2941210元。
经审计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38325840.38元,其中:
(1)工程建设投资35393724.51元(已付28430000元,未付6963724.51元)。
(2)待摊投资2932115.87元(已付2409807.60元,未付522308.27元)。包括:
①设计费840800元;②监理费530905.87元(未付98905.87元);③咨询服务费207202元(未付);④环境检测费489508元(未付0.4元);⑤勘测费214700元;⑥污染治理技术服务费288000元(未付144000元);⑦评估费361000元(未付722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的建成,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废渣清理和重金属防治工作,保障了周边区域居民身体健康。但该项目还存在多计工程造价,多计监理费,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多计工程造价
(二)多计监理费
(三)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造成资金损失20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切实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审联签管理。做好财务与工程对接,严核成本,并及时做好工程财务资料和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落实招投标法定程序,建立招标文件内部会审机制,消除招标文件漏洞等,从源头规避招投标风险,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压实招标代理主体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项目批复的刚性约束,严控建设内容变更,坚持按批复内容实施项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台账管理。
本报告有关内容,安化县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均为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安化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安化县烟溪镇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安化县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安化县审计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