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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83/2025-2137176 责任部门:安化县审计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5-12-1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二中“特立体艺馆”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开
安审结果公开【2025】6号
作者:刘庆     发布时间:2025-12-17     信息来源: 本级     浏览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10月30日,对安化二中“特立体艺馆”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安化县第二中学(以下简称安化二中)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安化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可研批复情况:安化二中“特立体艺馆”项目根据安发改〔2023〕178号文件立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用地面积11337.6m2,总建筑面积6980m2,占地面积3136m2,新建1栋3层特立体艺馆。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999.9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53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2.4万元,预备费192.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二)概算批复情况:该项目根据安发改〔2023〕265号文件批复概算,总投资概算4998.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416.36万元,工程其他建设费用344.4万元,预备费238.04万元。

  (三)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浏阳市华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中标价3518.77万元。2023年11月签订合同,合同工期240天。该项目的设计单位为益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中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财政投资评审情况:2023年10月,安化县财政局委托湖南省万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安财评〔2023〕127号),批复的招标控制价为3661.19万元。

  (五)建设情况:该项目建于安化第二中学用地红线内,属教育科研用地,为校园内已征收待建用地。校内新建1栋地上2层的体育馆,总建筑面积为5970.36㎡,建筑高度22.65m。同时进行室外给排水、绿化、铺装等设施建设。于2024年2月29日开工,2024年9月29日完工。

  (六)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该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履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概算批复、施工图纸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等手续。

  (七)结算情况:施工单位送审造价5009.04万元,其中:“特立艺体馆”项目造价4895.99万元,附属工程113.05万元。审计造价4484.76万元,其中:“特立艺体馆”项目造价4379.55万元,附属工程105.20万元,较合同价增加965.99万元。主要原因为:周边环境及现场实际情况不允许,土石方工程开挖方法由爆破改为液压破碎锤施工,弃土运距增长等增加约191.54万元;山体漏浆、山体滑坡处险等增加约114.75万元;坡面松散增加喷射砼厚度、钢筋、跟进套管、护坡面积增大等增加约182.62万元;挡土墙基础变更增加约188.38万元;红线原因导致主体前移,基础变更增加约37.91万元;主体预算漏算及设计缺陷增加约15万元,清单外增加约58.8万元,压缩工期增加约71万元,附属工程增加约105.2万元。

  (八)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至审计时止,已到位资金43220000元,其中:专项资金40420000元,自筹资金2800000元。

  2.资金使用

  安化二中“特立体艺馆”决算造价48459654.86元(应根据最终实际决算结果作相应调整),已付42867270.58元,未付5592384.28元。其中:

  (1)建安工程投资44847550.28元(含主体建安工程造价43795521.46元,附属工程投资1052028.82元),已付工程款39666576元,未付工程款5180974.28元。

  (2)待摊投资3612104.58元,已付3200694.58元,未付411410元。包括:①勘测费86000元;②设计费748800元;③监理费478200元(未付30000元);④施工图审查费57640元;⑤可研咨询费98000元;⑥造价咨询费384400元;⑦前期咨询费450000元;⑧检测费793271元(未付381410元);⑨测绘费54924元;⑩报建费448309.58元;⑪其他12560元。

  (3)需要说明的情况:此次审核未纳入费用,待各方厘清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再依法依规纳入最终决算。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安化二中学子室内体育活动条件,满足了学生体育锻炼、比赛需求以及教育教学需要,也为学校对外对内的展示交流活动提供了硬件基础。但该项目还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发现问题金额1009147.36元

  四、审计建议

  (一)切实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审联签管理。做好财务与工程对接,严核成本,并及时做好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造价,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推动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本报告有关内容,安化县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安化县第二中学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安化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安化县第二中学及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安化县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审计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条款的内容

  2.安化二中“特立体艺馆”项目决算审计整改清单

  安化县审计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

  审计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条款的内容

  1、《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2.0.43条:工程计量,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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