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安化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查询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安化县公安局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政策信息等。
2、主动公开的方式: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县公安局子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县公安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安化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站下载或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领取,填写后交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邮寄送达的(收件单位:安化县公安局,通讯地址: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32号,邮政编码:413500),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要求公开的县公安局信息内容的描述;
(3)一张申请表请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申请的办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等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县公安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县公安局依申请提供的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具体费用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安化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信息将以电子版形式在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目录公安局子站上公布,并适时更新。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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