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安化县公安局始建于1949年9月7日,现系正科级机构,内设二级机构22个,下设副科级派出所32个(含警务站1个、森林公安派出所7个),另设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局2个正科级二级机构。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83个。自建局以来,安化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艰苦奋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曾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全省十佳公安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刑事侦查大队、冷市派出所、小淹派出所等数个下属部门警种曾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全国、全省先进集体。
近年来,安化县公安局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深入实施“大抓教育和管理、大抓主责和主业、大抓基层和基础、大抓改革和科技”警务战略,纵深推进“三大警务”“三区警务”,牢牢守住“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安化担当”,树立“安化品牌”,打造了一支“吃得苦、霸得蛮、打得赢、放得心”的安化公安铁军。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机构:
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雪峰湖大道县公安局业务大楼
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负责人:姚丽华 联系电话:0737-7299923
办公电话:0737-7299920
办公传真:0737-7299911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2、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各警种贯彻执行。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负责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6、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7、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基层治安保卫组织、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领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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