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框架》《安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规定,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畜牧业现代化进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安化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养殖场户等更加客观、深入地了解《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问题1:《规划》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会及《建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种植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产业。畜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基于上述背景,特制定本《规划》。
问题2:制定《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整体目标:到2025年,全县肉类总产量达16.8万吨,比2020年增长147.06%,5年年均增速为19.83%,其中,猪肉产量15万吨,比2020年增长186.25%。5年年均增速为23.41%;牛、羊肉产量分别为0.42万吨、 0.62万吨,比2020年分别增长13.51%、3.33%,5年年均增速分别为2.57%、 0.66%;禽肉和蛋产量分别为0.63万吨、1.9万吨,比2020年分别增长10.53%、111.11%,5年年均增速分别为2.02%、16.12%。预计我县2025年畜牧业产值为58.61亿元,比2020年增长72.43%,年均递增11.51%;2025年猪当量为175.69万头,比2020年增长68.95%,年均递增11.06%。
产业目标:1、生猪产业:到2025年,全县生猪产业链综合产值达100亿元,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120万头和200万头,全县生猪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2、肉牛(羊)产业:到2025年肉牛存栏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8.5万头和4万头,肉羊存栏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27.92万只和41万只。3、家禽产业:到2025年禽存笼量和出笼量分别达404.74万羽和466.72万羽。4、蜂产业:2025年全县中蜂养殖达到30000箱,较2020年同期14000多箱增加16000箱,增长114.29%,产值更是超过4000万元大关。
问题3:《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规划》分为7个部分。一是背景与意义,论述了背景及必要性、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明确规划目标与指标、规划范围与期限;二是产业基础与形势分析,描述了我县基本情况及地理优势,总结了我县畜牧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并分析了新形势下畜牧业新业态,指出了当前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以及有可能面临的新问题;三是指导思想、整体目标、区域布局和产业目标,明确了畜牧业发展的原则以及预期性具体任务指标,从生猪、肉牛(羊)、家禽、蜂产业方面,详述了总体发展目标、区域布局和产业方向;四、五是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主要围绕总体目标,综合考虑我县畜牧业现状,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提出了各阶段畜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并明确了相适应的一系列重点工程内容;六是畜牧业发展土地承载能力分析,分析了土地承载力现状,并介绍了畜牧业发展过程中环境影响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做到高效绿色发展;七是保障措施,主要明确了围绕畜牧业发展所采取的必要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畜牧业绿色发展扶持政策、加强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强化行业自律等一系列措施。
问题4:《规划》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化县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培育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成立安化县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培育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畜牧全产业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实施重点工程,尽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组织规划的实施。2、制定畜牧业绿色发展扶持政策。建立畜牧产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围绕重点工程,健全支撑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畜牧业政策性保险投入等。3、加强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保基层、稳骨干、强保障”的要求,保障编制人员,集聚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工作队伍,以优质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要加大财政对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改善畜牧服务、监测监督条件,为发展绿色畜牧业、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农村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提供有力保障。4、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对养殖、屠宰流通、加工销售等环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食品安全和疫病传播的风险隐患,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5、强化行业自律。畜牧业产业链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 强管理,诚信经营。依托各类产业发展协会,大力倡导企业坚守业界良心,维护行业形象及声誉。建立畜牧业产业链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
有关名词解释:
1.畜禽: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2.规模养殖场: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指标是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5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蛋鸡、蛋鸭存笼大于或等于15000羽;肉鸡、肉鸭出笼大于或等于30000羽;蛋鹅存笼大于或等于7500羽;肉鹅出笼大于或等于15000羽;兔出栏大于或等于15000只;羊出栏大于或等于1500只。
3.二品一标:指的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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