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商环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2年3月10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审批服务方面在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不力问题,截至12月28日,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基本完成。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2022年10月13日,我单位收到中共安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安巡发〔2022〕19号)。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清单,中心党组于10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主任夏学善同志组织责任班子、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针对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不到位,部分审批事项程序多、重复递交材料。相关企业在办理养殖审批许可时,相应行政审批手续需到单位业务股室进行盖章,不能在市民之家窗口直接办理等问题予以充分讨论,反复商议,并明确分管畜牧技术推广股的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田顺安同志牵头统筹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关纪委、畜牧技术推广股具体完成工作对接,制定工作制度来确保相关养殖企业少跑路、“一件事一次办”。12月28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夏学善同志再次主持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将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不力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对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必须在2022年12月30日正式执行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由于我中心无行政审批权限,经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拟委托县农业农村局驻市民之家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养殖场新建审批资料,我单位工作人员到市民之家领取资料后,与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归口审签后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审批结果。同时,我单位印发《关于规范养殖场新建审批程序的函》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进行镇级审签时一并告知办理养殖场新建审批的企业,避免企业多头跑、重复跑,切实落实让群众少跑路、一件事一次办。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为认真落实好巡察发现问题清单,认真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工作,我中心将持续坚持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沟通对接。我中心将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局协调,由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统一收取相关企业的行政审批许可资料,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与相关养殖企业的有效沟通,减少群众少跑路、一次办。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要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要求新建养殖企业,严格按照《安化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禁止在禁养区内新建养殖场,对未批先建和不按报批手续配套相关动物防疫和粪污处理设施的新建畜禽养殖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中心机关纪委将不定期检查养殖企业办理行政审批许可情况,督促中心工作人员到市民之家农业农村局窗口领取资料,并与县农业农村局会签盖章,及时掌握养殖企业领取县农业农村局归口审签后的审批结果,热心服务群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7225003 ;通信地址:
安化县东坪镇畅馨巷15号
,邮政编码:4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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