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局本年政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化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到责任人,强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落实。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作体制机制,使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环节更为规范有序,使每件依申请公开从受理、转办、答复到提供、归档等办理流程更为高效便捷。四是制定了2015年政务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切实提高机关政务管理工作效能。
(二)深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推进权力和责任信息公开;2015年,安化县司法局发布了《安化县司法局权力清单》和《安化县司法局责任清单》,强化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权利与责任意识,表达了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的期望。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1.加强行政案件办理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2.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的办事进度查询服务,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的公开范围。
(三)强化舆情收集,加强宣传应对引导
一是建立健全与我局有关工作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制定和完善舆情应对预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及时主动发现、分析、研判、预测、评估。二是通过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报道,传递社会正能量,加强正面引导舆论,积极推进舆论引导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我局各阶段的业务、司法行政工作以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可度。
(四)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加大了公开力度,如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我们不仅公开了各项依据性文件,还在局政务网站上公开了专门的办事指南,收集整理了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等一系列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内容,使公开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方便群众;二是按照县电子政务办要求,及时上传更新了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基本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三是大力加强了局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在信息更新内容和质量上狠下功夫,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我局还利用电视台、公示栏、“法律大篷车”巡回宣传活动、“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宣讲法律知识、宣传法律便民热线电话以及监督举报热线电话等,及时、快捷地向公众公开诸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各类政务信息,积极接受公众的监督,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业务,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正面宣传作用。
截至12月份,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我局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我局接受群众接办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也达到了99%以上,未发生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健全机制、优化队伍、积极开拓、丰富公开渠道,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