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化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简东洋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简东洋同志调安化县司法局高明司法所,主持日常工作;
黄鹏宇同志调安化县司法局冷市司法所,主持日常工作;
翁小康同志调安化县司法局梅城司法所工作;
胡丹霞同志调安化县司法局小淹司法所工作。
特此通知。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