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开放、创新、秀美、富饶、幸福新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至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尤为重要。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法治安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道德素质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加强。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到2025年,全县大普法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全民普法规范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健全的责任体系和科学的评价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个方面,健全完善党领导的守法普法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化、平安安化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全县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社会治理各方面。
坚持从安化实际出发。总结发扬“七五”普法经验做法,补齐短板不足,规划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安化特有优势和资源,服务安化经济社会发展。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学习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加强法治宣传的骨干队伍建设。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宾馆、进景区等常态化宣传。每年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宪法纳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重要内容和各级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的重点。加强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学生“读宪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致敬宪法环节。弘扬宪法文化,将宪法文化融入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宪法学习征文、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微视频征集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提高宪法宣传的有效性。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
(三)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宣讲活动,推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内容。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发布依法行政、法律服务助力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围绕区域协调发展、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区域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益阳市城区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乡村振兴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民法治意识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证照分离、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防范非法集资诈骗、反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同违反党章的行为作斗争。加强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宣传、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在全县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导全县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全县的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二)深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学法考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分类分众学法考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自觉。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建立健全评价监督机制,强化教育机构普法责任,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加强全县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校法治教师培养工程,5年内通过参加全国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提升法治教育师资学历层次和能力。规范法治副校长选聘与管理,强化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水平。大力推进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推选命名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推进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机制建设新格局。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编印法治教育读本,保证教育学习时间,创新教育学习方式,强化教育学习效果。制定考试考核标准,将法治教育学习成效纳入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为社会培养守法公民。根据产业工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构建守法诚信体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提高分值占比。提高规则意识,推动在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爱护公共设施等方面尊法守规行为的养成。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机制,开展最美守法公民等宣传表彰活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增强公民守法诚信的内生动力,提高违法成本。
(四)提升公民用法意识。大力推动形成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问题的良好社会风尚,培育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自觉。大力普及宣传诉讼、调解、仲裁、公证等依法维权法律规范,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依法维权渠道。健全在诉讼、调解、仲裁、公证中普法的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普法过程。通过实践活动增强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增强义务意识和公共意识。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文化旅游场所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巩固优化月形山法治文化公园、罗马、湾竹塘、振兴法治文化广场等载体资源,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深入挖掘县域法治文化、红色文化精髓,依托陶澍等名人故居,毛泽东仙溪居所旧址(贺梯故居)、大安村红军战壕遗址等革命遗址,着力打造一批精准传播、贴近群众、体现安化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工作,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组织扶助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打造一批展现安化风采、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高品质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将法治文艺纳入文艺下基层、村(社区)活动内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利用重大节庆和民间文化活动时间,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适时开展法治微小说、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公益网络视听节目、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宣传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根植每个家庭中。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探索建立县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明确保护责任,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依托红色旅游资源,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讲好法治故事,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宣示我国积极维护国际法治、捍卫国际公平与正义的立场主张。在共建“一带一路”等对外经贸活动中发挥法治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和组织机构,推动对外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乡村依法自治体系,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村(社区)普法力度,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宣传等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基层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全县范围推广龙塘乡茶乡花海社区“好商量”联合调解中心的实践经验,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激励扶助措施。
(二)推进重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全县各行各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依法行政。深化“法律进机关”,推动政府部门依法治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完善公职律师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全县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带头守法。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平安校园及建设,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电信诈骗、套路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依法治理示范企业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
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深化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专项治理,开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六、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机制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实现实时普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传播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打造以案释法的品牌栏目。
(二)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县内大众传媒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益普法。县融媒体中心应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加强通讯企业、广告运营商、网络运营商等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公益广告内容。
(三)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组建安化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优化普法讲师团成员结构,完善普法讲师团工作机制。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等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的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广泛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工作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探索建立公益普法基金。开展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公益普法组织和个人宣传、表彰、评选活动。加强志愿普法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乡镇、经开区、南区、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安各单位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守法普法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单位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切实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全县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根据省、市规划部署,五年内对县普法办人员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对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研究,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与高校法学院(系)合作,探索建立大学生普法教育研学基地。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县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本部门预算,制定普法经费的保障标准,确保普法宣传、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需要。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村(社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有序参与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大普法创新力度。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新媒体普法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的制作和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依托互联网平台拓展“法治宣传+”普法模式,发挥“学习强国”、“湖南普法”新媒体矩阵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发挥县融媒体中心的功能作用,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加强网络普法工作,促进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探索运用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形成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表彰和奖励全县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鼓励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创新发展。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普法落实情况作为全县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支持县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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