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扫描查收电子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益安) 应急罚〔2023〕15 号
被处罚人:陈某某 (身份证号码:432326xxxxxxx2717) 性别:男 年龄:55 身份证:432326xxxxxxx2717 邮政编码:413500 联系电话:1397379xxxx 家庭住址:湖南省安化县乐安镇xxx号 所在单位:无 职务:无 单位地址:无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 年 3 月 20 日,安化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梅城镇人民政 府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发现:安化县梅城镇望城村一组李某某自建房从左往右 第四个门面内有一个油罐, 四个加油枪和计量器, 门外停放有一台轻型仓栅式 货车,该货车已被改装成加油车, 内有一套加油装置,油罐和加油车内共存放 有柴油 4.97 吨。 2023 年 3 月 22 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现查明,该门面为陈某某租赁, 油罐、加油枪、计量器和门外货车为陈某某 (身份证号码:432326xxxxxxxx2717 ) 所有,违法所得为 2686.5 元,陈某某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 (柴油) 。 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陈某某 (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陈某某的主体身份;证据二:现场 检查记录 (湘益安) 应急现记〔2023〕192 号、查封扣押决定书 (湘益安) 应
安化县应急管理局 (印章) 2023年5月9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 (单位) 。
共3页 第1页
(扫描查收电子文书)
急查扣〔2023〕3 号、勘验笔录 (湘益安) 应急勘〔2023〕3 号、现场拍摄照 片,李某某询问笔录,证明:陈某某在安化梅城镇望城村一组李某某家自建房 从左往右第四个门面储存柴油的事实;证据三:油罐、加油枪、计量器、货车 等物证,证明:陈某某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 (柴油) 的违法事实; 证据四: 安化县敷溪加油站站长秦某某询问笔录、陈某某询问笔录及所提供的微信转账 记录照片,证明:陈某某经营危险化学品 (柴油) 的来源是正规渠道 ,柴油的 购入价是 6.5 元每升; 证据五:安化县新梅沙石场出具的过磅单,证明:陈某某储存危险化学品 (柴 油) 为 4.97 吨; 证据六:柴油抽检鉴定报告,证明: 陈某某经营的危险化学品 (柴油) 为合格产品; 证据七:黑色日记本上的销售记录,证明;陈某某经营危险化学品 (柴油) 的 违法事实和违法所得为 2686.5 元; 证据八:陈某某 2 份询问笔录,证明:陈某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 (柴油) 的违法事实,柴油销售卖出价 格是 7 元每升,违法所得为 2686.5 元。 证据九:杨某某询问笔录,证明:陈 某某经营柴油的情况属实,销售柴油的单价为 7 元每升。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并确认,并由证据采集人签字确认,具有证据能力, 证据本身、采集方式、采集程序均合法,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符合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取证的有关规定。
以上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 险化学品经营 (包括仓储经营,下同) 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 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
安化县应急管理局 (印章) 2023年5月9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 (单位) 。
共3页 第2页
(扫描查收电子文书)
营的,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 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基准》 (2022 年 版) 第四章第一节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违法所得少于十万的。处罚基准:责令停 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少于 十五万元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陈某某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壹拾 万贰仟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陆佰捌拾陆元伍角、没收非法经营 的危险化学品 (柴油 4.97 吨)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湖南安化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坪支行,账号 8705XXXXXXXX12635012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项的规定,每 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 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6 个月内依法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 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化县应急管理局 (印章) 2023年5月9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 (单位) 。
共3页 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