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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40/2024-1885061 责任部门: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1-0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5     信息来源: 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     浏览数:

2023年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及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结合2023年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农机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7224805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具体流程及内容把关工作,安排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确保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对公开的信息内容分类归纳,按照对应专题进行发布,并及时公布各类工作年报、财务预决算报告信息。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有一定的进步,但还是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很多内容没有公开。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当面改进: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历史信息梳理、规范,及时充实到公开目录中,切实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将内部自查与公众监督相结合,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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