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农机)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文件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和《安化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农机事务中心拟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我县粮油、茶叶、笋竹生产加工、中药材、果蔬种养特色产业等产业机械化。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任务与绩效目标
(一)项目建设任务
1.扶持粮油生产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宜机化改造,粮油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单个项目实施单位建设产业基地(或服务作业面积)50亩以上。
2.扶持茶业生产加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宜机化改造,茶叶生产和初加工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单个项目实施单位建设产业基地面积200亩以上。
3.扶持笋竹生产和初加工项目单位开展宜机化改造,实现生产和初加工环节机械化试点。
4.扶持果蔬、中药材等产业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开展宜机化改造。
5.扶持种养特色产业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生产和初加工环节机械化试点、开展宜机化改造。
6.扶持粮油合作社完成水田深翻耕面积4万亩。
7.与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继续共建工作站,扶持安化县黄石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安化县昌茂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开展茶园宜机化改造、推广示范工作。
(二)绩效目标
1.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工作站开展茶园宜机化规划和改造工作,制定“茶园全程机械化作业规划和改造方案”;开展轻简型开沟除草机具、遥控型多功能管理机、茶树修剪粉碎还田一体机、遥控型采茶机、基于北斗导航技术的茶农单体田间作业定位系统等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与田间试验工作;
2.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帮助贫困人口10人以上,人平年均增收500元以上。
二、项目资金组织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扶持范围
扶持粮油、茶叶、中药材、笋竹生产加工和种养特色产业等产业实现机械化,重点扶持粮油、茶叶等产业。
(二)资金计划
县农机事务中心向县人民政府申报资金规模为700万元。初步拟定资金分配计划为:粮油产业503万元(含水田深翻耕项目配套扶持资金30万元)、茶产业77.2万元(含与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共建工作站经费40万元)、笋竹生产与初加工产业63万元、果蔬种养特色产业44.8万元、中药材产业8万元。各类别最终资金分配计划根据县人民政府实际批复作出相应调整。
(三)资金使用管理
1.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类别,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建设实际总投入予以补助:30%左右(粮油产业)、70%左右(茶叶产业)、60%左右(笋竹产业)、30%左右(果蔬种养特色产业)。
2.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检查验收,按项目完成情况分批次拨付资金。
三、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一)项目扶持对象
全县23个乡镇从事粮油生产的农业经营组织均可申报粮油类扶持资金,选取部分乡镇开展茶叶、笋竹、种养特色等产业生产机械化扶持。从事以上产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申报。
(二)项目申报流程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自主向县农机事务中心提出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村、乡镇初步审核推荐,项目主管单位县农机事务中心审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的选定
县农机事务中心综合考虑各农业生产合作经营组织规模、经营状况及服务带动周边群众增产增收等因素,兼顾全县农机合作社区域布局与发展平衡,由县农机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经现场实地考察综合评审,在所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中选定最终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实施工作。县农机事务中心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全年资金批复计划,制定分配至各产业类别的资金扶持计划表,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由项目实施单位取回审批完成的项目申报表,签定项目承诺书着手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要求实施、未达到规定规模、未按进度实施,项目扶持资金将予以相应扣减或不予发放,已发放的予以回收,并视为自动放弃实施项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四)项目的实施
各项目实施单位在取得县农机事务中心批复同意实施后,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详细说明本单位情况、实施地点、规模、建设期限与时间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组织管理等内容),并在本村予以公示。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注意收集好项目实施过程影像资料备查。项目实施单位要与被帮扶对象签订帮扶协议,并详细记载被帮扶对象受益明细,帮扶对象要签名认可。
四、项目监督管理
县农机事务中心负责对所有使用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中心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夏鹏翔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刘红飞任副组长,技术项目股长李向前、推广站长王诚任技术指导,技术项目股干部彭育武、刘莹娟为成员。
由技术项目股和推广站负责对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等进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综合评价项目是否达成预期目标。
五、实施进度安排
1.3月底前,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2.4月底前,初步选定项目实施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3.6月底前,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拨付首批项目资金。
4.8月底前,根据项目进展,择期召开项目实施推进工作会议。
5.10月份,召开项目验收部署会议,分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6.11月-12月初,完成项目验收、资料收集工作。
7.12月底前,完成项目综合评审。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好项目建设责任和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2.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实施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挪用、套用、贪污资金,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2021年安化县农业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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