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牵头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计划、总结、制度的起草、重点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公文办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预算决算、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经纪律监督、日常财务报账、财会账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接待、应急管理、信访、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干职工教育、培训、技术职称评聘、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工作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工作。
(二)行政审批改革股(政策法规股)。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法规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落实国务院、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事项,审核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动态调整建议;审核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提出动态调整建议;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承办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出台的有关公文、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好相关清理、上报和备案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咨询解释、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
(三)政务服务股。负责统筹推进、规划指导、监督考核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牵头全县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督促考核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县直部门、乡镇和村(社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工作;负责对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优化简化的指导、协调、督办,推进全县行政效能工作;维护营商政务、法制等环境;负责业务回访、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协助处理政务业务咨询和投诉。
(四)窗口管理股。负责拟定县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负责进驻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政务导办;协助员工工装采购、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创文、创卫、志愿服务、工青妇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月度情况通报;负责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社会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