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业建设。 指导乡镇(场、所)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的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各级成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并签计防火责任制。值班日志齐全且记载详细。各种文件、资料齐全,规范建档。
2、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指示精神,制定全县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及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目标,每年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3、扑救森林火灾。 坚持特别防护期 24 小时值班,组织落实机关值班安排,检查督促派出所值班;及时收集掌握和反馈处理火险、火警、火灾情报,并报告相关领导,协调或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4、火灾案件管理。 建立火灾案件台帐,及时通报火灾案件情报数据,提供办案意见和建议,指导、协助火灾案件的查处。
5、年度目标考核。 制定全县森防工程建设及资金投入计划,进行跟踪督查;搞好各级森林防火机构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考核;组织实施责任目标的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