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干部管理。搞好干部档册、信息管理,按时向上级上报各种政工报表,各种总结材料;及时制作,填报省、市、县干部管理表册,做到及时准确;认真搞好干部任免呈报和晋级、晋衔有关工作;组织政治思想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转发或学习;积极组织干警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完成组织交办的有关信访,督察案件调查和有关情况反馈;年内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一次活动。
2、工资福利。 及时办理干部调资审批。管理干部离岗请假事宜,按时办理退休有关手续。协助办理干警婚丧喜庆有关事宜。
3、督察工作与表彰奖励。 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撰写或收集整理有关典型材料。认真搞好《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及上级部门颁布的禁令、纪律为内容的督查,每月不定期发一期督查通报,及时如实通报情况。
4、党务工作。 ① 搞好党员档案信息管理,组织新党员的培养、发展、转正等有关手续; ② 按规定搞好党费收缴管理; ③ 按照组织原则督促各党小组组织落实党组织和民主生活会议。
5、计划生育。 搞好计划生育档册管理,落实计生工作责任措施。
6、留置办案。 负责各单位查处的违法犯罪人员资料收集,整理《违法犯罪人员处理登记簿》;建立并管理好留置台帐。
7、来信来访。 建立文明服务窗口,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搞好来信来访登记,跟踪掌握和督办处理结果,以及撰写或收集必要的答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