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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902/2019-125809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19-03-1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化县柏杨路75号;邮编:413500;联系电话:0737-7223210) 。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根据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秉承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严格把好公开信息内容和质量的关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机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行政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二)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依托县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宣传纳税服务、党建、扶贫等工作动态和亮点。进一步明确涉税信息公开的时限、标准与要求,确保及时更新纳税人关注的行政许可、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个体户定期定额等公告内容。通过益阳日报、安化电视台、安化新闻网、安化政府门户网、新湖南客户端、红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积极向上级报送各类信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三)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牢固树立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规范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的流程手续,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层层把关审核,严格审核发布信息的措辞使用是否规范、数据信息是否准确、信息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泄漏保密信息等,全力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与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原安化县国家税务局(已关闭)

2018年1月1日-7月19日,原安化县国家税务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工作动态38条,通知公告17条,行政许可20条,行政处罚18条,税收统计4条,政府采购6条,其他29条。

(二)原安化县地方税务局(已关闭)

2018年1月1日-7月19日,原安化县地方税务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工作动态45条,通知公告5条,组织收入5条,业务交流5条,媒体报道2条,其他6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工作动态21条,通知公告22条,行政许可15条,行政处罚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原安化县国税局、原安化县地税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质量存在起伏,信息发布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契合度不高,主动公开的政务动态类信息更多是从部门立场出发,没有充分反映纳税人的心声。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强化主动宣传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统筹部署,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注重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时更新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焕发新生机、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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