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安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概 述
201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具体实际,制定和印发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做好了相关工作。一年来,我局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食药形象为目标,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快局网站建设,及时在网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积极有效地促进了我县食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县食药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专门召开了各股室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了《安化县食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安化县食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多次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局机关各股室、所有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安化县食药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各股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由办公室信息中心进行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方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知晓或获取相关信息。主要方式和途径有:
1. 安化县健康网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
2. 在对外公开栏中公开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规章制度、办事程序以及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3. 通过编制2013年度《安化县食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安化县食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群众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全面的了解。
4. 设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我局的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 利用对外公示栏公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
6. 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34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0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告信息32条;业务类信息247条;部门动态和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45条。根据我局所履行的政府职能,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局本年度未收到各类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是很熟悉,因此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的理解可能不一致,处理程序可能出现不规范的情况,这需要我们积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相对而言也是一项新工作,更是长期性工作,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力求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