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安化县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依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补充完善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以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质监相关的政府信息,更深入地了解质监部门和质监工作,又便于我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抓落实,办公室主任和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在运行实施过程中,适时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执行我局制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申请公开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定期公开涉及公共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办事程序及结果,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对机构改革、产品抽查、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执法打假等百姓普遍关心的重大事情进行公开。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工作动态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2014年共公开各类上述各类信息58条。
(二)公开形式。公开形式包括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张贴公告、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咨询、投诉等方式,将党务、政务和事务内容全方位公开。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共接受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咨询300多余次,其中电话咨询200多余次,当面咨询100多余次,主要内容为:商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生产许可证办理事宜及检验检测项目等内容,均当即作出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狠抓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二是对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三是我局正处于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人员异动较大,故有些工作未及时做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科学、廉洁、务实、高效的质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