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监罚〔2023〕84号
当事人: 安化雅尔康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923MA4R87DR5K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818号
法定代表人:刘*
身份证号码:4325**********2571
联系方式:188****3982
联系住址:湖南省安化县城南区岩嘴湾自建居民楼
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日本局分别接到举报,举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和美团平台上发布的医疗广告违规。
2022年11月29日本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为宣传品牌影响力,突出其医疗专业程度和医疗产品及项目的性能效果,实现促销引流的目的,在经营场所展示有“专家介绍”、“根治牙痛的最佳办法”、“快速打通管道”、“治疗牙髓病及根尖周病最有效的方法”、“根管治疗”、“一口好牙 一生雅尔康”、“治疗前后对比(含对比图)”、“累计消费满5000元可申请办理会员卡”、“每消费10元得1积分 会员推荐新顾客到院消费也可获得积分”等文字图像。
另检查发现,在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学生正畸立减3000元(指定品牌,名额50个)矫正送全口洁牙2次+补牙2颗 朋友圈转发此活动+文字,到院领5个鸡蛋 并集赞20个,到院再领10个鸡蛋 朋友圈连续转发7天,到院可再领30个鸡蛋 随行家长,洗牙、补牙、治疗均半价优惠 让老百姓都种得起牙 大厂商指定种植牙包干2980元/颗 免费医生检查 补牙首颗19.9元 舒适性洁牙80元 持本单页享受优惠”、“欢乐儿童节 孩子福利 十二岁以下儿童免费全口检查,免费教正确刷牙方法,六龄齿窝半价 随行礼 随行家长洁牙,补牙,治疗一律半价! 抽奖礼 凡参与治疗均可现场抽现金红包一次 ”等宣传文章。
2022年12月2日本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美团APP)发布有“【基础洁牙】超声波洁牙/牙结石/牙污垢 执业医师操作 周末节假日通用 体验价 ¥78 2人团¥60/人”、“【牙齿美白】牙齿皓齿美白(冷光/无损美白)体验价 ¥980”、“【儿童补牙】儿童进口3M进口树脂1颗 体验价 ¥150”、“【深度洁牙】超声波舒适深度洁牙 执业医师操作 周末节假日通用 ¥108”等29个团购项目及图文宣传内容。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26日向审查机关(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医疗广告审查申请,并于2022年3月9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至2023年3月9日),审查证明核准内容为: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安化雅尔康口腔医院;医疗机构地址: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816号;所有制形式:股份制;医疗机构类别:营利性专科医院;诊疗科目: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床位数:15;联系电话:138****6017。
另查明,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暑“价”送清凉 福利送不停”的宣传推文阅览量为39人次,标题为“欢乐儿童节 孩子福利”的宣传推阅览量为36人次;当事人在美团平台(美团APP)发布并售出项目名称为“【基础洁牙】超声波洁牙/牙结石/牙污垢 体验价¥78”等美团团购项目7个,营业收入为508元,另售出项目名称为“【基础洁牙】超声波洁牙/牙结石/牙污垢 体验价¥60”拼团项目2个,营业收入为120元,营业收入共计628元。最终当事人发布美团团购共售得590.32元。美团平台从中收取当事人技术服务费共计37.68元。
当事人宣传发布的促销引流医疗广告内容,均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所核准内容不相符。上述已发布的广告,其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编辑而成,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至本局调查时止,由于广告收效不理想,同时因当事人未建立相关台账,广告费用具体数额无法查明。检查当日,当事人立即对违法广告作出删除处理,改正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医生执业证书5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者身份、医师执业信息。
证据二,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日《湖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各一份,证明案件的来源信息。
证据三,2022年11月29日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现场照片11张,微信公众号推文内容截图8张,当事人宣传手册2份,证明当事人违规发布广告的事实,以及提取证据的相关情况。
证据四,2022年12月2日制作的《现场笔录》、《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各一份,现场照片1张,《送达回执》两份,美团平台团购项目经营截图20张,证明美团平台上当事人各类医疗项目的经营数据,以及提取证据的相关情况。
证据五,2022年12月6日、2023年2月28日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发布广告的内容、方式、费用、时长等信息,以及与美团线上平台的合作情况。
证据六,当事人提供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美团平台商家系统后台团购项目销售记录、微信公众号宣传推文游览量截图、医院会员消费制度、场地租赁合同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广告送审情况,以及为了发布广告进行的经营行为情况。
当事人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采取改正措施减轻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减轻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入:安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款人账号:18-483801040003342,开户行:农业银行建设路支行。执收单位编码:00316,执收单位: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款编码:05010401。缴款项目:市场监督罚没收入。汇款后再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执收单位(0737-7821609),方可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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