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部分医疗机构注销和限期校验(换证) 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9 信息来源: 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浏览数: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部分医疗机构注销和限期校验(换证)的公告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对7家主动申请的医疗机构依法注销登记,对13家逾期未校验(其中2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到期未换证)的医疗机构提出限期校验(换证)要求(见附件)。请逾期未校验(未换证)的医疗机构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换证)手续。限期内仍不提交校验(换证)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联系电话:0737-2563736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名单及逾期未校验(未换证)的医疗机构名单.docx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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