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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03-12 00:00来源: 安化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安化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223093)。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安化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服务规定》,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推进安化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强化领导。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由分管局长负总责,具体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而增强了领导的责任意识。

(二)载体落实。我局在提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宗旨的同时,还编制了《安化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安化民政网站公开机构职能、法律政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改,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收人民群众监督。

(三)抓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全方位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以老百姓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民生问题为重点,在安化民政网上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并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整改落实查出的各类问题,促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安化县民政局职能和机构设置信息

公开了安化县民政局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责等信息。

(二)规范性文件信息      

民政局名义起草制定发布的非涉密规范性政策文件,包括规定、决定、办法、通知、公告等规范性文件信息按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行了清理,并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行政许可信息

公开了全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

(四)办事指南

公开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安化民政宣传手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殡葬事务服务指南、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等工作信息。

(五)工作动态信息  

公开了民间组织登记、优抚安置、救灾应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城乡社区建设、殡葬改革、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慈善捐赠、收养工作公告、福彩公益金使用、老龄等工作动态信息。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信息150条。

二、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安化民政网予以公开。安化县民政局将内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安化民政网公开了安化县民政局机构与职责、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信息,方便监督查阅。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安化县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化县民政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法律、法规安全的事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安化县民政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除公开婚姻登记收取工本费外,2014安化县民政局未发生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情况。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公众向安化县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的方式。书面申请应当提交《安化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七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日常重点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三)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民政局应公开的信息和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提供和维护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四)完善网站,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尽快完善民政局门户网站,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链接,方便查找相关信息。

 

(发布:谌龙飞)

(审核:谌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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