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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化)文综罚字〔2024〕F-000001号
2024-01-22 16:51来源: 县文旅广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化)文综罚字〔2024〕F-000001号

当事人: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923MA4T2ACA7B)

经营者瞿秀丰 

经营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城南社区紫薇路上海城9栋502.503.505.506 

2024年01月02日20时15分至2024年01月02日20时53分,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蒋文(18080321002)、文静(1808032101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联合安化县检察院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内悬挂有《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歌舞娱乐活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大理洱海”包厢有未成年人(杨小花,女,2006年9月3日出生,住址:湖南省道县祥霖铺镇达头山村4组)进入场所,发现当事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1.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现场拍照取证;3.对该场所点播主机采取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4.通知该场所负责人肖凌到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接受调查询问;5、通知杨小花到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接受调查询问。此次检查该场所负责人肖凌(电话17373797888)全程陪同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本次检查于2024年01月02日20时53分结束。                          

 2024年01月02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杨小花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并进行调查询问。

2024年01月02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现场负责人肖凌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并进行调查询问。

2024年01月03日,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立案调查。

2024年01月03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4年01月03日,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经营者瞿秀丰进行调查询问。

2024年01月05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瞿秀丰所下达《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通知书》,退还当事人该场所点播主机。

2024年01月10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一案调查终结

2024年01月10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一案进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会商、会审)。

2024年01月11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下达文书编号为(安化)文综罚告字〔2024〕F-000001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承认违法的事实,对处罚无异议,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2024年01月17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一案进行复查。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1、文书编号为(安化)文综检(勘)字〔2024〕C-000001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杨小花《调查询问笔录》与身份证复印件;3、现场检查取证相片;4、肖凌《调查询问笔录》与身份证复印件;5、瞿秀丰《调查询问笔录》与身份证复印件,6、证据发表意见表;证明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的违法事实。

证据二:1、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2、经营者瞿秀丰身份证复印件;3、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照片打印件,证明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的主体资格。

处罚理由:

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安化县城南鑫御盛世娱乐会所瞿秀丰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处罚依据: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参照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裁量基准》第17项的规定:娱乐场所1年内首次接纳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会商、会审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农业银行安化县农行建设路支行或者通过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01月19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