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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化赞斗游戏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化)文综罚字〔2024〕F-000005号
2024-03-13 10:10来源: 县文旅广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化)文综罚字〔2024〕F-000005号

当事人:安化赞斗游戏吧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23MA4L6X7438

投资人:付磊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南区雪峰湖路南侧辰润上海城综合体1期1栋201号、2栋201号门面

(违法事实和证据)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案,经调查:

2024年01月25日20时05分至2024年01月25日20时29分,由安化县东坪镇城南事务中心牵头,联合公安、市监、卫监、文旅广体局联合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在位于安化县南区雪峰湖路南侧辰润上海城综合体1期1栋201号、2栋201号门面安化赞斗游戏吧进行联合检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蒋文(18080321002)、詹卫峰(18080321043)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发现该场所有一名疑似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执法人员及现场公安民警的调查询问,该疑似未成年人姓名:程*涵;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30923********0138;就读于安化县紫薇中学初二。

安化赞斗游戏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作出如下处理:1、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2、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3、通知该场所接纳的疑似未成年人到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配合调查取证;4、通知该场所店长谌宁到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配合调查询问。

2024年01月25日20时35分,对安化赞斗游戏吧接纳的未成年人程*涵进行了《调查询问笔录》;因程*涵未届满18周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法通知了其监护人(谢娇,女,关系为母子)到场,并提供了程*涵户口本,其户口本显示公民身份证编号为:430923********0138。

2024年01月25日20时50分,依法对安化赞斗游戏吧场所店长谌宁进行了《调查询问笔录》。

 

2024年02月02日,依法对安化赞斗游戏吧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付磊进行了《调查询问笔录》。

据当事人付磊陈述对于该未成年人进入我场所内,且我场所的巡视人员未及时发现的事实没有任何争议。但希望针对下列情况能酌情处理:1、我场所对未成年人的重视程度已经达到设置专人专岗的程度,且我已主动将该店关门停业进行人员整顿;2、该未成年人身形存在容易导致我员工判断失误的可能;3、该未成年人在我店内逗留时长不到1小时,即没有上机,也没有任何承受伤害的风险。

2024年02月02日,依法立案。

2024年 02月03日,由安化赞斗游戏吧投资人付磊提供安化赞斗游戏吧场所平面图、场所内监控视频、场所视频截图相片。

2024年02月04日,安化赞斗游戏吧投资人付磊对提供的监控视频、平面图、截图相片及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并在证据发表意见表上发表当事人无异议的意见。

2024年02月19日,本案调查终结。

因案情复杂2024年02月26日,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本案进行了会商、会审集体讨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证据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谌宁《调查询问笔录》、程*涵《调查询问笔录》、付磊《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相片4张、场所平面图及监控视频截图相片4张、安化赞斗游戏吧场所监控视频;证据证实安化赞斗游戏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事实;

证据二:户口本复印件(程*涵)、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谢娇);证据证实安化赞斗游戏吧接纳的进入营业场所人员未满十八周岁;

证据三:安化赞斗游戏吧《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安化赞斗游戏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本)打印件、安化赞斗游戏吧付磊身份证复印件;证据证实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当事人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予以承认并无异议。

2024年03月04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年03月05日,安化赞斗游戏吧提出陈述和申辩。

经执法人员对安化赞斗游戏吧提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复核调查,2024年03月11日,本机关对安化赞斗游戏吧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希望再次从轻或减轻的行政处罚不予采纳。

(处罚理由和依据)处罚理由:安化赞斗游戏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应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参照2023年05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载量基准湖南省文化市场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版)第四、第十一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年内首次接纳未成年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内容)综上,决定给予安化赞斗游戏吧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安化县农行建设路支行或者通过安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483801040003342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03月12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