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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度内设机构、所属事业机构职责分工
2022-02-18 11:20来源: 县住建局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所属事业机构职责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办)属各单位:

现将《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所属事业机构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内设机构、所属事业机构职责分工

 

一、共性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履行好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县、局领导和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创建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协调工作

4.负责宣传、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统计和报送(含人防平战结合情况)负责办公系统智能化建设、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

5.统筹处理机关应急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

6.负责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信息联络及督查督办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党建办

1.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队伍能力提升工作

2.负责本系统党建、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相关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土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等工作。

3.战时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及防空队伍干部补充、配备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帮扶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和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1.负责本单位各种专项资金、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的统筹使用与管理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牵头编制、修订收费清单负责政务窗口行政审批后的经费收缴管理负责控购申报和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统筹协税控税工作

2.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并对计划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3.负责审计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检查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4.战时负责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

5.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人防稽查宣教股

1.负责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案件线索对外移送等法律性事务,对本系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2.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监督稽查工作,组织指导全人防知识教育工作;

3.负责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和对接县委政法口、县人民武装部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

1.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2.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

3.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的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综合协调、结果回复承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一站式”报建收费工作。

4.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住建局(人防办)行政审批相关事项;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六)城乡建设股(公用事业股)

1.指导编制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工作;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及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建设领域项目库建设,制定项目建设计划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PPP项目运营的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3.负责系统招商引资工作,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各类资料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

1.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2.牵头组织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联合验收(含消防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备案

3.牵头负责和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对口联系和对接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县应急管理局工作。

4.组织建设项目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评选负责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管理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査处理和应急处理组织建设工程的质量结构鉴定工作。

6.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勘察设计股(科技节能股)

1.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县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含人防、消防、防雷、抗震设计审查);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和勘察设计单位(个人)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全建设科技管理和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科技成果(产品)鉴定、备案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让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人防管理股

1.编制全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査

2.组织和管理全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和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的审批;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人防工程、防化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战时负责组织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防工程。

3.组织制定和修订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并督促落实;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全人防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指导管理级人防指挥和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十)建筑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

1.组织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建筑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牵头编制、修订负面清单;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

2.研究制定本领域招投标、工程造价监管配套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责任;负责招投标业务复审中标通知书审查及备案工作;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

3.监督管理建筑行业各类资质资格按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许可证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定期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

4.指导监督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清理整治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

5.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十)房地产管理股

1.负责组织拟订全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房屋交易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审批合同备案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和经纪机构的资质管理按权限审批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指导全县房屋交易、房产档案房屋租赁等工作。

2.组织拟订房地产物业管理相关政策配套措施指导监督全房地产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指导监督城镇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

3.负责房地产、物业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房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监督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4.负责指导和监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及县安居办对接协调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和问题楼盘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行政执法办公室

1.指导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和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本行业“打非治违”行政执法案件执行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

(十三)机关纪委(作风办)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机关党委开展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局干职工的作风建设工作按相关权限承担党纪、政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受理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做好党内来信来访工作,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四)机关工会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团委、人口计划生育、女工、妇联、关工委等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所属事业机构职责

(一)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组织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审批并上报;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安全工作,承担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城镇棚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归口到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管理,统筹开展工作,下设综合股、村镇建设股、燃气股,房屋安全鉴定办归口管理)

1.组织全县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协调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建设重大课题调研和成果运用。

2.指导编制全供水供气专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供水供气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监督及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燃气行业日常性监管工作,督促行业规范经营,参与燃气行业安全事故调查,承担全县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指导推进城镇节水管理工作指导县城乡规划区“二次供水”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供气特许经营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3.组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小城镇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镇(乡)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示范镇、重点镇、特色镇、特色民居的创建、培育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及行业扶贫工作

4.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标准和规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加强房屋安全检查和技术业务指导。

5.负责牵头组织对城镇规划区房屋建筑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考核工作。

6.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城乡建设股(公用事业股)开展工作

)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安化县建筑装饰装修事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受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指导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资料等有关工程质量文件的填报整理组织全县建筑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县城规划区建筑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的初审及使用登记办理工作承担在建消防工程监督职责,出具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报告配合全县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工作;负责省、市优质工程和省级文明工地的推荐、资料报送工作;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应急处理。

3.负责全县单位和个人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与治理;组织白蚁防治科研活动,承担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4.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违建”行为进行巡查,配合乡镇开展乡镇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打非治违”工作,并将违法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5.经开区分中心负责对安化经济开发区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相关具体工作参照中心职责。

6.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办公室)开展工作

)安化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负责级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防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战备值班执勤和指挥通信、应急救援演练保障;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防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2.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防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组织实施上级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

3.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人防稽查宣教股、人防管理股开展工作

)安化县房地产市场开发事务中心

1.贯彻执行本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房屋交易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初审上报工作。

2.负责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和经纪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申请,组织初审并上报

3.负责房地产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新建商品房项目楼盘表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信用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协助建设全县房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指导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房地产管理股开展工作

)安化县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本县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承担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收集、上报建筑业产值、建筑业企业负面清单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负责全县建筑项目目录、企业信用、从业资格查询服务工作。

2.依法受理招投标业务,协助招投标监管工作,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指导协调;负责调研收集并发布本县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平均指数;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协助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处理和造价争议、纠纷的调处。

3.负责受理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申请,组织初审并上报,参与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组织开展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及安管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全县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清理工作。

5.组织指导建筑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接建筑业协会工作。

6.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建筑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开展工作

)安化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建设工作,承担已建成并运行的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具体落实。

2.负责全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工作;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承担对已建成并运行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县城规划区的行洪防涝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城乡建设股(公用事业股)开展工作

)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1.负责商品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工作

2.负责县房改住房维修基金的缴存和使用工作。

3.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房地产管理股开展工作

)安化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规范全县物业服务市场行为,拟订物业服务标准;按规定权限承办县内物业企业的资质初审、呈报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管理用房的承接查验工作;会同县物价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

2.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协会开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县内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3.依法指导、维护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房屋租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房地产管理股开展工作

(十)安化县城建档案馆

1.负责接收归档和保管全县重要的需永久长期保管的城市建设各类档案资料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利用,为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服务

2.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研究、整理、汇编有关技术资料;负责对全县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建设工程的技术交底及工程竣工验收

3.负责收集、整理全城乡建设成果,集中展示安化外在形象、内在人文气质、县内地域特点、不同历史阶段城乡建设进程;完成省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和县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办公室、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工作。

(十一)安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的检测权限,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以及建筑现场所用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包括水电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工作)

2.参与本县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仲裁检测工作;参与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并进行推广。

3.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