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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罚轻罚清单
2023-06-20 09:27来源: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罚轻罚清单

 

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违法建设行为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下列情形的: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6.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五十七条

 


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违法建设行为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6.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

 

 

三、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违法建设行为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6.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

 

 

 

 

四、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