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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所属事业机构职责分工
2024-06-13 11:22来源: 县住建局

 

    一、共性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县、局领导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4.负责宣传、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统计和报送负责办公系统智能化建设、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

5.牵头负责创文巩卫、防汛抗旱工作。

6.统筹处理机关应急管理工作。

7.统筹网信、县长热线等工作。

8.负责机关团委、关工委工作。

9.负责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信息联络及督查督办工作。

10.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党建办

1.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队伍能力提升工作

2.负责本系统党建、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土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等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和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工作。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1.负责本单位各种专项资金、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的统筹使用与管理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牵头编制、修订收费清单负责政务窗口行政审批后的经费收缴管理负责控购申报和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统筹协税控税工作

2.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并对计划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3.负责审计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及机关采购工作。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1.负责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案件线索对外移送等法律性事务,对本系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2.负责扫黑除恶、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3.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和对接县委政法口工作。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

1.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2.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

3.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的住房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综合协调、结果回复承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一站式”报建收费工作。

4.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住建局行政审批相关事项;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组织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负责消防验收备案

6.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7.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城乡建设股(公用事业股)

1.组织拟订城乡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审批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建设重大课题调研和成果运用;统筹指导新型城镇化建设具体工作

2.指导编制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工作负责全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及相关特许经营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设立许可与监管。

3.负责全县建设领域项目库建设,制定项目建设计划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PPP项目运营的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统筹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4.负责系统增资立项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各类资料

5.指导编制全供气专业规划指导协调全供气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气化安化”相关工作。

6.指导县城乡规划区供气和二次及相关特许经营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7.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公室)

1.负责指导开展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

2.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监督及消防验收工作(含特殊建设工程和备案抽中项目的消防验收)

3.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4.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

5.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

6.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7.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勘察设计股(科技节能股)

1.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工作(含消防、防雷、抗震设计审查)。

3.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和勘察设计企业(个人资质资格审查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管理及专项验收工作负责全建设科技管理建设科技成果产品鉴定、备案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让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5.参与城乡规划、空间规划的相关工作。

6.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

7.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含城乡规划)。

8.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

1.组织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建筑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牵头编制、修订负面清单;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

2.研究制定本领域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监管配套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招标投标业务复审、中标通知书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建筑业企业(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按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许可证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定期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

4.组织或参与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

5.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房地产管理股

1.负责组织拟订全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房屋交易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审批合同备案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和经纪机构的资质管理按权限审批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指导全县房屋交易、房产档案房屋租赁等工作。

2.组织拟订房地产物业管理相关政策配套措施指导监督全房地产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指导监督城镇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

3.负责房地产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日常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房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监督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4.负责指导和监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及县安居办对接协调工作。

5.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和问题楼盘处置等相关工作。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执法办公室

1.依职权负责或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查违控违、“打非治违”工作;配合开展全县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2.依职权负责系统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受理、行政立案、行政处罚及案件执行工作。

3.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所承办工作的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

5.参与征地拆迁的相关工作。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机关纪委(作风办、乡村振兴办)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机关党委开展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局干职工的作风建设工作按相关权限承担党纪、政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受理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做好党内来信来访工作,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乡村振兴和驻村帮扶日常管理工作

3.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工会

1.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2.妇联女工、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合署办公。

3.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属事业机构职责

(一)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组织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审批并上报;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安全工作,承担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城镇棚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下设村镇建设股、综合股、村镇环卫股。

1.组织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小城镇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并监督实施;负责行业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居民自建房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全县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2.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在建项目、投运项目的监管;配合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负责县城污水管网清渣、维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3.负责特色小城镇的创建、培育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和对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5.完全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下设股室职责分工:

建设股:指导小城镇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并监督实施;负责行业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居民自建房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股:负责中心信息系统维护、内务建设和整章建制工作;负责特色小城镇的创建、培育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卫负责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乡镇生活垃圾治理投运项目的监管;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在建项目的监管配合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负责县城污水管网清渣、维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对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全县建筑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县受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3.牵头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对口联系和对接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县应急管理局工作。

4.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除外)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初审及使用登记办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工作;负责本行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配合开展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6.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应急处理。

7.负责指导乡镇开展居民自建房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电梯加装、既有房屋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9.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违建”行为进行巡查,配合乡镇开展乡镇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打非治违”工作。

10.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11.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化县房地产市场开发事务中心

1.贯彻执行本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房屋交易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初审上报工作。

2.负责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和经纪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申请,组织初审并上报

3.负责全县新建商品房项目楼盘表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信用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协助建设全县房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指导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

4.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化县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安化县建筑装饰装修事务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本县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承担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收集、上报建筑业产值、建筑业企业负面清单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负责全县建筑项目目录、企业信用、从业资格查询服务工作。

2.依法受理招投标业务,协助招投标监管工作;协助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处理和纠纷的调处。

3.负责受理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申请,组织初审并上报,参与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组织开展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及安管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预拌混凝土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房屋建筑有关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管。

5.负责全县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疫情防控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6.组织指导建筑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接建筑业协会工作。

7.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化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参与编制全供气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全供气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气化安化”相关工作。

2.负责县城乡规划区供水供气及相关特许经营和企业资质申报工作负责规划区供气和二次供水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燃气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督促行业规范经营,参与燃气行业安全事故调查,承担全县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

3.指导推进城镇节水管理工作;指导县规划区“二次供水”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4.配合开展全县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供气和二次供水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6.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7.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1.负责商品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工作

2.负责县房改住房维修基金的缴存和使用工作。

3.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协助和配合房地产管理股开展工作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化县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1.负责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指导;组织推进城市危旧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既有建筑安全鉴定管理;指导、督促乡镇做好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巡查、治理和应急处置。

2.负责对房屋安全鉴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单位和个人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与治理;组织白蚁防治科研活动,承担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4.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化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规范全县物业服务市场行为,拟订物业服务标准;按规定权限承办县内物业企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管理用房的承接查验工作牵头组织既有房屋电梯加装工作;会同县物价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

2.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协会开展工作;指导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小区文化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县内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3.依法指导、维护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房屋租赁登记,承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4.负责所承办工作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化县城建档案馆

1.负责接收归档和保管全县重要的需永久长期保管的城市建设各类档案资料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维护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为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服务

2.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研究、整理、汇编有关技术资料;负责对全县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建设工程的技术交底及工程竣工验收

3.负责收集、整理全县城乡建设成果,集中展示安化外在形象、内在人文气质、县内地域特点、不同历史阶段城乡建设进程;完成省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和县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负责全局各种档案的归集、保管等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安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安化县建筑工程信息服务中心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以及建筑现场所用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包括水电安装和室内环境检测工作)。

2.参与本县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仲裁检测工作;参与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并进行推广。

3.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建筑领域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行业知识。

4.负责发布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负责房建项目建筑面积的核算并出具成果文件;负责县域内建设行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5.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指导协调;负责调研收集并发布本县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平均指数;负责造价争议和纠纷的调处。

6.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7.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