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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2024-06-14 16:56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文、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会议组织、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牵头组织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调研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承担全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裁决的有关工作。

)财务股。拟订部门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拨付及运用监督;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决算和预算绩效评价;负责政府采购(招标)、内部审计、国库集中支付等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偿使用收入及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参与土地综合整治专项的预决算评审及财务验收。

组织人事股。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全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建与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外事及干部出国(境)相关工作;负责本局管辖干部的任用、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管理工作;管理全局人事档案。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和动态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与成果分析评价;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职责;承办建设用地报批权籍审查工作。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内基础测绘等重大项目;落实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数字安化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编制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统一供应;组织土地出让方案拟制、呈报及实施,负责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及管理;负责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招拍挂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办土地使用权收回等相关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股。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及规划编制招标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修改、调整、报备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修改、调整、报备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规划条件;组织编制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牵头组织编制和修订县城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多规合一”工作;承担“三线”(城市边界线、生态控制线、耕地保护线)、“五线”(红线、蓝线、黄线、绿线、紫线)的划定、优化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镇(乡)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备案;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检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执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县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负责全县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股。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规划许可,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规划放线、核实;负责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与管理;负责对城镇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认定;负责城乡规划工程批后管理;负责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和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股(加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牌子)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宣传。

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地质勘查管理股。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依法管理环境地质等工作。

(十)矿业权管理股。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县级发证矿业权出让、交易管理及审批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全县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登记;调处县级发证权属纠纷;督促矿业权人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的查封、过户等协助执行事项;负责全县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

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产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行政审批服务股。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对业务流程进行动态跟踪和研究;牵头组织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县局电子政务系统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统计和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多规合一”在线审批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对接。

 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机构:

(一)安化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1.监察审理综合室:负责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政策理论和有关问题的调研,拟定执法监察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执法监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法律文书的内审把关;负责执法监察情况综合、案情通报、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新闻发布、执法宣传、档案整理、统计分析、政务督办和接待工作;负责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负责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本级处理案件的审理和组织办案质量评审活动;承办党组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土地执法中队:负责土地、测绘违法案件的制止、查处、移送等工作;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验收;组织开展土地、测绘管理的动态巡查;拟草土地执法相关文件,协助办理本局土地、测绘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审查乡镇所承办的土地、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督促乡镇所开展土地、测绘执法监察工作;承办党组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3.矿产执法中队:负责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制止、查处、移送等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验收;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动态巡查;拟草矿产执法相关文件,协助办理本局矿产资源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审查乡镇所承办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督促乡镇所开展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承办党组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4、规划执法中队:重抓好全县规划执法体系的建设、乡(镇)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的运行、执法处罚制度的建立。

(二)安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参与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旱地改水田等工程项目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参与项目选址踏勘、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预算审查、项目验收等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土地整理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负责对乡镇土地开发整理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安化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四)参与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承担生态修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程项目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参与项目选址踏勘、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预算审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安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成果管理;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安化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负责拟编储备土地的年度储备、供应、拆迁、收支等计划;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负责储备土地的收购、入储;负责储备土地的委托拆迁、监督、协调;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储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管护及临时利用;负责储备土地申办规划手续、拟编出让方案;负责储备机构名录的年度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组织申报。

(六)安化县地质环境监测站。1.参与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2.参与编制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负责全县各类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的具体工作,为地质环境保护和开发提供地质技术服务,受理技术咨询;

4.承办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化县自然资源档案信息中心(加挂自然资源事物中心)

负责档案整理、维护、查询、管理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电子办公设备选型和采购的具体工作;负责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局域网、电子政务等网络系统的建设应用与技术支撑;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数据库的管理应用。

)安化县规划技术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规划条件和规划技术指标复核,建筑日照分析、规划调整论证、规划专题研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等规划审查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建项目总平图、规划建设方案的规划技术审查工作;负责规划调整、修改的技术审查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评审和听证工作;参与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政策适时修订相应的规划技术指标;负责拟定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塑造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规范及原则;统筹管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信息。

(九)安化县田长制事物中心

负责县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县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乡镇田长制办公室协调;制定落实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措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奖励办法、田长制考核评估体系;牵头承担全县田长制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