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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单位简介
2024-05-31 12:01来源: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机构职能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是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统一垂直管理的分支机构,也是安化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493号

办公时间:冬季8: 30-12: 00  14: 00-17: 30 (工作日)

          夏季8: 30-12: 00  14: 30-18: 00  (工作日)

负责人:曹炜

联系电话:0737-7222513

电子邮箱:1104546145@qq.com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协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本县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本县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估。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参与审批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负责本县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编报县级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档案。

(三)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和湖南省地方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方法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四)负责本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执行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监督企事业单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查处本县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查处本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涉及本县环境污染纠纷。

(五)负责监督本县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对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对县内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六)负责实施本县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等八项环境管理制度,审批本县权限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并实施环保“三同时”管理,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七)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组织本县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及产品,推动本县环保产业发展。

(八)统一组织全县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全县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措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建设本县环境监测网络。指导县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

(九)组织、指导本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中、小学校的环境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组织开展县内(外)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指导与协调各乡镇环保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环保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