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返回
安化县水利局机构职能1
2023-09-20 11:50来源: 安化县水利局

安化县水利局机构职能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安化县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安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望江路33号安化县水利局

办公时间:冬季8: 30-12: 00  14: 00-17: 30 (工作日)

          夏季8: 30-12: 00  14: 30-18: 00  (工作日)

负责人:谢智兴

联系电话:0737-7224705

电子邮箱:240197595@QQ.com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制定全县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受委托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的初步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流域、区域以及主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包括县城城区供水)。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库、山塘、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九)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机电排灌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库区移民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库区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水利资金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四)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工程安全监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