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26日,对安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2019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或调查了安化县供销社惠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惠农公司)、安化县供销大厦(以下简称县供销大厦)、安化县供联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茶叶合作社)、安化县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资产管理公司)、平口供销社等下属企业或基层社,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供销社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办公、政工、业务、财计4个股室,下设1个二级机构,11个基层社,7个县直公司,1所供销学校和1个合股经营的广聚供销电子商务公司。
县供销社机关核准全额事业编制19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内设机构股长(主任)4名,二级机构惠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目前县供销社机关及二级机构共有人员27人,其中:机关参公编制15人,事业编制1人,惠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编外人员2人,集体编制人员5人,临聘人员1人。全县供销系统现共有职工3338人,其中在职1214人:在岗82人,下岗1132人;离退休2124人。截止2020年末,账面资产总额102.31万元,较上年下降16.19%,负债总额81.1万元,较上年下降19.59%,账面净资产21.21万元。
二、审计评价
县供销社制定出台了《安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管理制度》,但是在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从审计事项的真实性看,县供销社提供的2019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相关报表、账簿、凭证等资料所反映的数据与我们依照现行会计制度和法规进行审计后认定的收支数据基本相符。从审计事项的合法性看,行政财务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是存在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租金收入未缴非税、漏缴税费、向下属企业转移支出费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混乱
1.票证不符、附件不齐全
2.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
3.支取备用金手续不完整
4.违规报销烟酒发票
(二)租金收入未缴非税
(三)向下属企业转移费用食堂存在的问题
(四)漏缴税费
(五)合作发展基金70万元使用不规范
(六)专项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结余190105.02元未上缴县财政
2.挪用惠农综合服务项目资金145781元
对上述问题,安化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县供销社正在进行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安化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