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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关于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开报告
2023-02-10 10:13来源: 安化县审计局

 

 

 

安审结果公开〔2023〕5号                 签发人:肖兵荣

 

 

 

 

 

被审计单位: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审计项目: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安化县审计局关于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5月26日,对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2021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其下属公司安化县粮食总公司和安化县粮食购销公司进行了延伸审计。安化县发改局及下属机构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安化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发改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对外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1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下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3个:安化县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安化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加挂安化县价格认证中心牌子)、安化县粮食资产和物资储备中心,共有事业编制26个。下属两家自收自支公司:安化县粮食购销公司、安化县粮食总公司。除下属两家公司独立核算外,县发改局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统一在机关核算。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0人,离休1人,退休83人。

(二)收支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县发改局年初预算收入1490.77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8080.08万元,为年初预算收入的542.0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6165.68万元、2020年立项争资奖励376万元、2020年度税控工作经费77.76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当年决算支出8080.08万元,行政支出10231.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9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4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710.54万元、资本性支出666万元、其它支出1116.50万元)。行政支出比决算支出多2151.51万元,原因是动用了上年结转指标2144.38万元和预算会计中的货币资金7.13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及返还情况

2021年,县财政下达非税收入征收计划406.6万元,2021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432.33万元,其中罚没收入28.33万元,占全年非税收入完成数的6.6%,按完成数的56%标准返还,当年结算应返还15.87万元,实际返还到位15.87万元;局机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万元,占全年非税收入完成数的0.9%,按完成数的50%标准返还,当年结算应返还2万元,实际返还到位2万元;粮食总公司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0万元,占全年非税收入完成数的92.5%,按完成数的100%标准全额返还,当年结算应返还400万元,实际返还到位400万元,返还均于2022年预算到位。

(四)部分专项资金拨入拨出及结存情况

1.2021年应急成品粮承储费用拨付情况:县发改局2021年收到应急成品粮承储费用52.41万元,拨付给湖南天添米业有限公司39.31万元(包干费用18.9万元、利息补贴20.41万元),拨付给安化县雪峰大米厂13.1万元(包干费用6.3万元、利息补贴6.8万元),总计52.41万元,已全额拨付,账面无余额。

2.2021年优质粮油产业发展特色县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县发改局2021年收到粮油千亿工程专项资金300万元,已拨付150万元给各项目申请公司,剩余150万元指标金额尚未使用。

3.安化县2020年超标粮食收购处置费用情况:县发改局收到重金属超标粮食收购处置费用106.18元,拨付给有关乡镇、企业104.44万元,剩余1.74万元指标金额尚未拨付。

4.“三高四新”项目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共计收到“三高四新”项目专项资金2796万元,其中: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路线建设专项240万元、大湘西地区茶叶和天然引用水公共品牌建设专项396万元;安化县东坪镇珠溪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200万元、农村小型工程建设20万元、安化广聚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化县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160万元;益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益阳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项目1780万元。经审计核实,截至审计时止县发改局上述专项资金已按要求拨付,账面无结存。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

2021年,县发改局年初“三公”经费预算35.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2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及会议费的预算。实际支出19.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5.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4.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3.6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转嫁费用至下属企业逃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

1.转嫁费用至下属企业

2021年,下属企业县粮食总公司账面列支租车费合计18.41万元,经审计核查其租车审批单、租车明细台账发现大部分租车是局机关粮食调控股、军粮供应管理股、县粮食资产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产业发展股(粮油质检股)等内设股室开展日常业务用车,出差人员也系上述股室人员,其中应在局机关列支的租车费用16.54万元。2021年县粮食总公司公务接待费用合计24.36万元,经审计核查应在局机关列支的公务接待费用4.02万元。共计转嫁费用20.56万元。

2.转嫁费用未执行机关财务制度

经审计核查转嫁费用的情况,对照机关财务制度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所有租车未经县公车平台审批。

(2)所租车辆均为局机关内设股室人员私人车辆。

(3)公务接待不规范。

经审计核查,2021年县发改局局机关转嫁给县粮食总公司4.02万元公务接待费,均无公函、无接待清单。

(二)重大经济事项无集体研究决定

经审计抽查,下属企业县粮食总公司于2021年1月和3月分两期申购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共3100万元,本年投资收益为12.61万元,于2021年7月28日收回本息。

(三)违规报销差旅费

2021年县发改局机关部分干职工在县粮食总公司报销出差伙食补助4760元,同时又报销餐饮费用8487元。

(四)重复报销差旅费

经审计抽查发现2021年3月记字第65号与66号凭证出现重复报销情况:2021年1月21日李某订从东坪到木子出差报销了50元的伙食补助,2021年1月22日李某订从东坪到鱼水、田心、长塘、大福出差报销了50元的伙食补助,同时2021年1月21日到2021年1月22日李某订去益阳出差报销了160元的伙食补助;

2021年12月记字第28号、31号与49号凭证出现重复报销情况:2021年9月17日黄某江去平口报销了50元的伙食补助,当天去益阳出差报销了80元的伙食补助;2021年9月18日李某成、谭某群去杨林出差报销了100元的伙食补助,当天去益阳出差报销了160元的伙食补助。

(五)往来账户长期未清理

截至2021年底,县发改局局机关3年以上未清理账户20个,共计13730.98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账户11个,金额6779.77万元;“其他应付款”科目账户9个,金额6951.21万元。

(六)部分报账票据不合规

2021年,县发改局凭食堂开具的收款收据支付给该局食堂每年固定补助60000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5000元)和食堂承接的各类公务接待费88048元,共计148048元。经审计调查,县发改局食堂是对外经营的第三方承包性质的食堂。

(七)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及包干工作经费

1.县粮食总公司无依据发放局机关4名干职工2021年安全维稳奖5500元。

2.县粮食购销公司发放其法人代表黄某江2021年消防演练补助、熏蒸施药、取药补助、储粮轮换入库旺季收粮补助、2021年7-8月新冠肺炎防控值班补助等共计7900元。经审计调查,黄某江系县发改局资产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身份为公务员。

3.县粮食总公司按上年资产收益完成数额1%、超收部分另奖20%的标准造表发放给局机关部分干职工包干工作经费。其中:2020年发放9名局机关干职工资产收益包干工作经费20423元,2021年发放8名局机关干职工资产收益包干工作经费15355元,共计35778元。

(八)下属企业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欠规范:

(1)国有资产维修合同签订及费用报销不规范

①2021年县粮食总公司共签订维修合同13份,其中4份合同无人签字,合同金额合计24.66万元,6份合同由临聘人员签订,合同金额合计19.27万元。

②2021年由县粮食总公司资产管理员代开发票、报销领取的3笔维修费用无合同、无明细、无审批。

(2)部分租赁合同签订年限过长

经审查2021年县粮食总公司资产租赁合同,发现有23份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其中1份年限为30年。

2.公务接待不规范

县粮食总公司2021年共发生公务接待费20.34万元,经查均无公函、无接待清单。

三、审计建议

(一)重大经济事项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年度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原则,以及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共性资金安排必须实行集体决策。

(二)严格要求局机关干职工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到下属企业报销的现象。在财务监管上严格把关,规范化入账,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督促下属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以便更好地进行监督管理。

 

 

安化县审计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