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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安化一中科教楼异地重建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2023-02-16 14:39来源: 安化县审计局

 

 

 

 

 

安审报〔2022〕12号                 签发人:肖兵荣

 

 

 

 

 

 

被审单位:安化县第一中学

审计项目:安化一中科教楼异地重建项目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对安化一中科教楼异地重建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安化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安化一中)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工程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安化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情况

安化一中科教楼异地重建项目根据《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化县第一中学科教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2017〕297号)立项,根据《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安化县第一中学科教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分内容的通知》(安发改〔2018〕249号)进行了调整,将项目名称由“安化县第一中学科教楼建设项目”调整为“安化一中科教楼异地重建项目”,“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816㎡,总建筑面积4896㎡”调整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185.84㎡,总建筑面积7869.81㎡”,项目估算总投资由2040.58万元调整为2998.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51.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4.54万元,预备费272.56万元。项目位于安化县梅城镇晨光路。实际建设内容包括科教楼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科教楼为5+1层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145.2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经公开招标,于2018年9月30日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费率为工程总造价的4.7%。

该项目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经公开招标,于2019年3月14日由安化县东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单位中标,中标费率为:设计费费率1.6%,合同约定施工费优惠率2.1%(以最终财评为准)。

安化县财政局委托湖南经典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预算评审,于2019年12月4日出具了预算评审报告,财评预算评审价为18374643.81元。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8日开工,2021年4月7日完工。

(二)工程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共计2543万元,其中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743万元,债券资金8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安化一中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至审计时止,该项目完成投资27003456.1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9880096.15元,待摊投资1703960元,固定资产投资5419400元。

经审计,该项目决算造价26237378.0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9354112.01元,待摊投资1463866.05元,固定资产5419400元,其中: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9354112.01元(应付未付4112.01元)。

(2)待摊投资1463866.05元(应付未付234323.05元)。其中:①项目可研报告及资料费55800元;②岩土工程勘察费24000元;③建设站渣土清运费80000元;④施工图设计费309665.79元(应付未付79665.79元);⑤全过程咨询服务费909643.26元(包括监理费300000元)(账面已付800000元,应付未付109643.26元);⑥基坑支护设计费20000元;⑦防雷检测费9943元;⑧地下室停车场围栏费9800元;⑨原材料检测费11075元(应付未付11075元);⑩室内环境检测费8932元(应付未付8932元);⑪节能工程检测费8931元(应付未付8931元);⑫水电安装检测费7145元(应付未付7145元);⑬主体结构实体检测费8931元(应付未付8931元)。

(3)固定资产5419400元(应付未付 994570元)。其中:①一体机、电子屏、云录播室设备费1292600元(应付未付64630元);②计算机机房设备费1838800元(应付未付91940元);③理化生实验室设备费1738000元(应付未付838000元);④通用技术试验室设备550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结果表明:安化一中科教楼异地重建项目改善了学生学习条件,提高了办学基础能力,但还存在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多计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服务重复发包多付服务费、未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1.未按规定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

2.未按规定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三)多计工程造价

(四)结算审核服务重复发包,多付服务费

(五)未竣工验收擅自使用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理,后续将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