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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江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3-04-10 15:46来源: 县公安局

关于王江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王江林同志任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其大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余小燕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刘曼平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瑶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华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谢思琪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邓振球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夏红颜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鹏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东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维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马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丰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奎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吉利思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蔡翔宇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凤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瑞彬同志任技术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肖婷婷同志任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谢时珍同志任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旭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琳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谢方成同志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马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汉龙同志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滔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彭邵峰同志任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明松同志任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熊丰杰同志任县拘留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潇宇同志任反恐怖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其田庄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广平同志任梅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长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劲同志任梅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长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石泽峰同志任梅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鹏同志任东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梅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震宇同志任东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小淹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彪同志任东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谌重峰同志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龙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毅同志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羊角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港同志任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胡啊珊同志任清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乐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广同志任乐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鹰同志任仙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清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宇同志任长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安同志任大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潇东同志任大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洲同志任羊角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俊同志任羊角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胜浩同志任龙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蒙同志任小淹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邓运探同志任小淹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荣同志任江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硕夫同志任马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平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夏佳至同志任马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伟同志任奎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超同志任烟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渠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雄威同志任平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姚鸿浩同志任平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薇同志任滔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睿同志任田庄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免去其烟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

廖军英同志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卢丹阳同志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魏仁贵同志政工室副主任职务;

 钰同志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觅同志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曹火青同志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伍佑东同志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蒋双合同志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胜同志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攀同志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敏同志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宽同志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康同志技术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田献策同志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鸣同志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思云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蒋学文同志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谌辉章同志县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刘永庆同志梅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娟同志东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智明同志东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艳同志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向军民同志大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震同志清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为同志羊角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林立同志小淹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梦云同志江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锦同志柘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鹏同志平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安化县公安局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