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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08-21 10:25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度,安化县共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83万元(含事故罚款)。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经过,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2025年7月17日,安化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责任部门、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员,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安化县应安委办副主任、评估组副组长刘亚辉,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评估工作动员会,明确要求评估组成员要按时高效将此项工作抓好落实,及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相关资料。评估组将益阳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化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事故责任相关部门和涉事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进行自查自评并提交自查报告。评估组采取召开会议、现场评估、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审查自查报告等方式,深入开展了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安化县城南区安化县×××食品有限公司“2·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市应安委办挂牌督办)

  1.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安化县×××食品有限公司,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安应急罚〔2024〕43号,作出处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截止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将35万元罚款全部缴纳至指定银行。

  2.行政处罚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邓某山,男,汉族,中共党员,重庆市云阳县人,安化县×××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邓某山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应急罚〔2024〕44号,作出处19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邓某山于2024年9月2日将19200元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3.监管单位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1)夏某某,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未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全面,负有监管责任,责成对其责令检查,已落实到位。

  (2)刘某,××事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实、不细,督促检查不到位,负有监管责任,予以批评教育,已落实到位。

  4.善后处置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安化县×××食品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就事故善后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100万元赔偿款,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和社会舆情。

  (二)安化县高明乡湖南省益阳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0·10”一般起重伤害事故(市应安委办挂牌督办)

  1.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湖南省益阳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应急罚〔2025〕10号,作出处3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该公司目前正处于困难时期,一次性缴纳罚款困难,公司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经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批准,该公司的行政处罚罚款分三期进行缴纳,第一期于2025年4月5日前缴纳11万元罚款至指定银行(已缴纳到位),第二期于2026年4月5日前缴纳10万元罚款,第三期于2027年4月5日前缴纳10万元罚款。

  (2)安化×××能源有限公司,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应急罚〔2025〕12号,作出处3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8日该公司已将31万元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事故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1)邱某,女,汉族,湖南益阳人,湖南省益阳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应急罚〔2025〕9号,作出处153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邱某于2025年4月2日将15360元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霍某某,安化×××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应急罚〔2025〕11号,作出处38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霍某某于2025年4月8日将38400元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3.监管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1)刘某某,安化县×××人民政府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工业园工作,督促园区办加强园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责成由县纪委监委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已落实到位。

  (2)王某,安化县×××人民政府人大副主席兼园区办主任。负责工业园区的安全、项目建设等工作,对园区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力,监管不细致、不全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责成县纪委监委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已落实到位。

  4.善后处置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益阳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向高明乡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报送符合要求,各级各部门接到事故情况后,安排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指导救援和事故调查。2024年10月12日,在安化县高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该公司与死者家属经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共赔付130万元,善后工作妥善处理到位,无不良社会影响和舆情。

  (三)安化县烟溪镇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安化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

  1.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应急罚〔2024〕24号,作出处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将35万元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2.事故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李某某,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立案调查后,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益安)应急罚〔2024〕23号,作出处233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某于2024年5月17日将23320元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3.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1)烟溪镇人民政府,属地政府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责成烟溪镇人民政府向安化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已落实到位。

  (2)县发展和改革局,行业部门监管不到位,监督管理存在盲区和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责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向安化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已落实到位。

  (3)夏某某,安化县×××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对属地光伏发电项目负有监管职责,辖区内企业数据掌握不全,未能及时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已落实到位。

  (4)戴某,安化县××局工业交通和能源股股长,对全县光伏发电项目负有监管职责,行业内相关企业数据掌握不全,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给予谈话提醒,已落实到位。

  4.善后处置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在烟溪镇人民政府的积极协调下,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赔偿人民币111.4万元,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和社会舆情。

  三、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安化县××食品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安化县××食品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开展员工岗位教育培训,全面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湖南省益阳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湖南省益阳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公司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安化××能源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安化××能源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技术和人员的投入保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公司内部进行责任追究,组织员工开展警示教育,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方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安化县城南区事务中心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南区事务中心深刻反思,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六)高明乡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高明乡人民政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园区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特种行业安全管理,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督责任,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七)烟溪镇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烟溪镇人民政府深刻总结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理念,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打非治违”和监督检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内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八)县发展和改革局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增加行业监管人员力量,培育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光伏发电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审查涉事企业、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自查报告等方式,经综合评估后认为,涉事企业、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和相关责任人员,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调查报告要求,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审:李元强     二审:刘亚辉     三审:黄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