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返回
法制室
2021-08-24 11:22来源: 县森林公安局
  1、审核案件。 搞好管辖案件的审核把关,建立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森林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为主承办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台帐,指导协助和督促办案单位搞好后续处置工作。 

  2、执法监督。 指导和监督全局执法工作,搞好报警台帐管理,确保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半年召集召开一次执法质量点评会。 

  3、执法咨询。 加强与县局法制部门的联系,热忱为本局办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召集主持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研究,向分局案件审查领导小组提请疑难案件研究建议,及时搞好汇报审批。 

  4、保障服务。 负责全局所有法律文书的归口管理,制作有关表册,提供一切可行的先行保障,搞好领取、盖印、制作、发放、管理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