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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5 17:34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化县柏杨路75号;邮编:413500;联系电话:0737-7223210;传真:0737-72232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标对表《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有序有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清单规定动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质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方面:一推进信息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社会关心关切和税务重点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推进热点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被广泛知晓。二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多层面、高频率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82次,发布了57篇工作动态,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本年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全环节夯实公开基础。安化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措施,传达学习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对标文件要求,已顺利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联络员专题培训,及时研究探讨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中的问题,学习交流先进经验,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和栏目建设,完成内外网栏目更新,完善并及时公开涉税信息公示、机构设置、领导专栏、欠税公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新闻动态等栏目信息的发布。

   (在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项目,对不按规定落实新闻报道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单位和部门将给予绩效扣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横向联系,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加强多渠道融合,与安化县电视台、安化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沟通合作,创新宣传产品,多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选派骨干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邀请专家来我局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政务公开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