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返回
安化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28 15:32来源: 县地税局

安化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安化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组织机构建设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和常态的工作。一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建立了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确定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主动公开的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进行保密审查,报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然后予以公开。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答复由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于政府信息,哪些应主动公开,哪些依申请公开,哪些不予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对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先由单位负责人初审,然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科室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对于重要信息还要经我局保密委员会审核,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三)畅通公开渠道

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税收宣传橱窗、涉税指南宣传手册向纳税人和社会公示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涉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行政性收费标准、承诺服务项目和时限、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平面视图等方式进行公示,防止个别部门和个人“暗箱”操作等问题,“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2016年我局在安化电视台播报各类新闻7条,在安化地税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充分展示地税部门优质服务形象,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

为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我局制定了《安化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2016年,为了加强门户网站信息的考核,我局制订了《2016年度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了各科室每年的信息报送量,并按季度通报,通过此措施有力的促进了信息更新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内网共计公开信息227条,其中领导讲话、会议纪要26条,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情况4条,工作动态162条,其他内容35条。我局在外网门户网站共计公开信息95条,其中县区动态76条,政务信息公开11条,办税辅导5条,通知公告3条。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直接向我局办公室申请,也可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我要申请”栏目进行网上申请。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是信息员过多的兼顾了其他工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素质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发布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

二是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和办法,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化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15717376616)。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安化县地方税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5

     3.行政权力运行政府信息数

21

          4.财政资金、三公经费政府信息数

0

          5.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信息数

7

          6.重大项目建设政府信息数

0

     7.政务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

0

     8.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