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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2024-04-09 12:05来源: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文件、材料的撰写、上报、收发工作和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信息调研、舆情应对、会务、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有关部门来函反映问题的落实、处理和反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人事股(综合督查股)。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及人才培训和职业岗位培训计划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负责老干、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工作制度的执行、重大活动及重大会议的督查督办;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负责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局系统内部目标管理精细化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评优评先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政策、规定、规章和文件的研究和审核。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活动;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管理和执法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案件处罚决定执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普法工作;承办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城中心城区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承担县城中心城区市政及设施、园林绿化、环卫、渣土、广告、亮化、数字化等行业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负责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管理;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城中心城区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处罚票据管理,罚没收缴管理;负责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综合统计及下属单位统计;负责城市维护资金和局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和核算;负责财务结算中心工作和下属单位财务审核管理。

(五)市容管理股。负责研究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规范、标准;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及城市建设管理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城市创建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城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 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进不出,编制出一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