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出台本通知。
二、 政策依据
本通知为年度性工作安排,以《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为主要政策依据。
三、 起草过程
《通知》草案出台后,征求了我局各相关业务股室意见,征求了财政、税务、乡村振兴、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意见,形成了的当前方案。
四、 调整的主要内容
相比2023年度的征缴工作通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人,比2023年提高30元。
(二)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入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比上一个文件的当前度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延长了四个月。
(三)因特殊原因补缴的,由缴费后的次月生效调整为缴费到账之日起30日后生效。
(四)加强了教育部门职责,负责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合做好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并提供人员名单给医保、税务进行参保信息比对。
(五)目标任务进行了微调。东坪镇、梅城镇因常住人口较多,任务数有所增加,渠江镇等13个乡镇任务数有所减少。
安化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