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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2022-04-06 14:14来源: 清塘铺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直各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县定我镇无偿献血工作年度任务,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集中献血时间:4月14-15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3:00(具体时间和任务数见附表)

(二)地点:镇政府机关院内。

(三)任务分配:见附表1

(四)献血者补医保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动员力度,组织广大群众、干职工积极献血。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带队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活动,同时查验献血者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红黄码人员、中高风险区回来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此次献血活动,确保本单位无偿献血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同时,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明确专班人员(袁灿辉、张永鲜、宁迪华)落实好扫场所码、测体温等常态化管控措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按照“采适量、供及时、用合理、保安全”的原则,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充分利用村卫生室、活动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动员热心公益的群众参与无偿献血,公卫办要加强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广泛宣传献血对救死扶伤的重要意义,普及献血科普知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氛围。

(三)落实补助措施。对无偿献血的农民和无单位的城镇居民每次补助200元。部门单位无偿献血者由所在单位予以适当补助。严格执行“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政策,自献血之日起,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按献血量实行等量临床用血全额报销。无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民参加无偿献血的,凭献血证可以免缴其本人及同户口家人共计不超过2人的下一年度医保参合基金(以参保解款账户为准)。

(四)严格考核挂钩。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村、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并与各村公共卫生补助经费、评先评优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