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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11-25 11:40来源: 梅城镇

中共梅城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1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梅城镇开展了巡察。2021年5月13日,巡察组向梅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梅城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问题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镇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镇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以问题为导向,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共25个问题,梅城镇党委出台了《梅城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专人、各部门开展整改工作。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深化整改落实成果。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要求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举一反三,绝不重蹈覆辙;对还未销号的问题,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列出时间表,排出路线图,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干事创业劲头不足,有的大局意识不强、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当好好先生,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拖沓、执行力低,有的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政商关系复杂、社会反响较大,有的纪律意识淡薄、搞江湖做派、损害党委政府形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党政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二是对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调整,调进调出了四名党政领导,优化了年龄结构,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激活了干事创业劲头。三是镇党委出台了《梅城镇2021年度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干职工的提拔任用、年终考核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的创先争优精神。四是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由镇纪委书记李龙侨对干部进行廉政纪律教育,播放《整治乱作为 打通中梗阻》、《益亲益清——官员与老板如何打交道》等警示教育片,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了良好的廉政范围。五是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干职工层层组织开展了廉政谈话2021年共谈话414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2.关于“党委议事不规范。坚持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不到位,部分重大项目、重要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以行政会、办公会或碰头会代替党委会议研究。研究讨论不充分,对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研究常常一笔带过,缺乏讨论过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民主议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实现调查论证、党委会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党的政治建设,并明确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和经济发展工作必须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每次召开党委会或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之前,都提前发布通知,或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向参会人员征集上会议题,由议题提出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拟定草案,在会上予以情况介绍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其他班子成员再依次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最后表态。三是组织学习了会议记录的规范格式,明确了“三重一大”记录格式,分为“讨论事项”“讨论过程”“议决事项”三大块,并明确由党政办主任全程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3.关于“党委决策不严肃。部分决策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甚至存在跑风漏气、干部通风报信对党政红头文件的政治性、严肃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政办、镇纪委不定期地对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调度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提醒。二是组织召开涉密会议时,要求参会人员在会前签订保密承诺书,交由镇党政办保管存档;对违反相关保密原则的人员由镇纪委组织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格规范收发文登记工作流程,明确了党政办刘嘉璐为发文负责人,根据现有发文需要梳理了发文的红头及对应的文件内容,梳理了2021年度发文目录,严格了发文程序,对文件处理签发依程序审定。

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存在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在5月份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上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次进行理论学习。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高质量地开展理论学习,讨论学习心得。2021年6月25日,梅城镇党委已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等主题学习讨论完毕。

5.关于“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今年来,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同时结合镇党委会议、各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二是开展线上线下的教育学习,在全体干职工中以“学习强国”为学习平台开展评比活动,激励干职工积极参与学习;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共覆盖农村党员1500余人;组织党员实地参观学习安化一中文武庙、青年毛泽东实践陈列馆等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充分感悟思想伟力、提升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开展多形式的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来,在全镇举行了党史征文活动、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党史知识演讲比赛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主题活动,让党员在活动中进一步感悟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四是筑牢基层意识形态“根据地”,依法依规管好思想理论阵地、民情舆论阵地,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微信工作群、梅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宣传栏等载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6.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存在班子成员学习记录照抄党委学习记录、部分班子成员学习次数严重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9日,镇党委严格按县委宣传部相关文件精神,扎实落实一月一学制度。二是每月9日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上个月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由镇纪委对班子成员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实时登记,出现3次以上不遵守学习制度的行为,由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镇党委书记在班子会上多次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如果有“照抄照搬”现象将会严肃批评,进行谈话提醒。

7.关于“舆论宣传引导不力,部分信访举报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影响政府公信力。巡察组进驻梅城期间,共收到信访举报57件,大部分为重复访,且11个信访件经调查属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阳光信访宣传引导。5月份,组织开展了大型信访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等宣传媒介和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6月份,利用集中摆点宣传的机会,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了再次宣传,引导群众就地反映问题,减少了赴省进京非访行为的出现。二是开展了镇村两级领导开门大接访工作。镇村两级都制定了特护期开门大接访安排表,每日明确一名领导开门接访,落实好首访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信访事项,制定完善周密的工作预案,确保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开展了纠纷隐患大排查与重点人员“五包一”工作。我镇组织各村(社区)开展纠纷隐患大排查活动,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置化解,不能化解的有可能爆发苗头性问题的,第一时间上报至镇综治办或联村领导。四是积极推动积案化解工作。针对我镇16件国局交办件中未办结的12件信访积案与2件省局督办件,明确了一案一领导,由包案领导牵头做好稳控与化解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案化解。并对每一个信访积案的具体情况做了针对性的讨论分析,坚持因案施策,力争尽快化解。

8.关于“城镇管理效率不高。梅城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与安化副中心定位有一定差距,环卫市场化运作效果不明显,车辆乱停乱放、道路拥堵、环境卫生不佳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晨光路道路中间违规停车现象更是成为梅城特色,拉低城镇品位,影响商贸环境,群众评价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8日前已将城区有碍观瞻的户外墙体广告、遮阳雨棚拆除完毕,城管中队加大了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有效杜绝了“马路市场”和经营乱象的局面。二是6月底前将环卫工作进行了有效调整,门店实行了“门前三包”,门店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门前责任主体;全镇现已实施垃圾收集改革,实行定时垃圾车沿线收集垃圾,各单位、门店和大小区生活垃圾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投放至垃圾收集车,减少了垃圾落地;进一步加强了环卫部门的工作职责,对环卫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三是出台了《梅城镇城区环境秩序管理方案》并广泛宣传,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村社区和社会人士进行检查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四是加大了对施工工地的环卫设施和施工管理。施工工地按要求完善了车辆清洗设施和措施,杜绝了因施工造成的渣土乱倒和道路污染。五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交警部门联合巡查,加大了对晨光路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并2021年年底前在城区增加8套电警设备,因地制宜的在道路中间设置隔栏,有效减少道路拥堵。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超范围发放127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县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对于超范围发放的127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补贴已经纳入清理整改的范围,并上报了全面自查的具体情况报告材料。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奖励、补贴发放,坚决杜绝了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各类奖励、补贴。

10.关于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开源节流意识不强,三公经费控制不严,机关存在违规虚列开支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及不良倾向,今年以来,镇纪委在各类大小会议上多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十严禁”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使党员干部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二是镇纪委已于2022年7月6日对接待办主要负责人给予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执行2022年7月7日,镇纪委对存在相关问题的村(社区)党支书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要求(社区)规范开支审批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5000 元以上的单笔开支,按照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开会研究的会议纪要进行支付,会议纪要作为开支的单据附件。是建立健全镇财务制度,印发了《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规定》(梅政发〔202143号)出台了《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梅政发〔202144号),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11.关于“机关财务管理失职失责。执行财务制度不严,审核报销程序随意性大,未严格落实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未充分发挥财务内控管理作用。存在报销无附件或附件不齐、无合同或合同无领导签字、白条入账等问题,且多次出现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支出、干部借款等无镇长签字的情况。存在大额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列入固定资产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调配优化会计岗位人员4名。二是已经合并代管资金专账,全镇所有财务都归镇人民政府机关会计一套账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三是建立健全镇财务制度,印发了《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规定》(梅政发〔2021〕43 号),镇财政所对报账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对于凭证附件缺失、报账手续不齐、白条报账等情况一律不予报账。

12.关于“线办经费审核报销漏洞较大。未严格履行线办包干经费审核把关程序,线办为用足包干经费,普遍存在虚列租车费、广告费等套取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规定》(梅政发〔2021〕43 号),从2021年1月开始取消线办经费包干使用办法,各线办凡需要政府财政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的,事先必须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方案和经费支出预算,经党委、政府研究审批后,由政府财政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按实、按次进行报销。

13.关于“部门站所廉洁问题突出。部分站所存在虚报套取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梅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规定》(梅政发〔2021〕43 号),从2021年开始已经将全镇所有部门站所财务进行合并,统一归口梅城镇人民政府机关会计一套账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二是镇纪委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问题、虚报套取经费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4.关于“临时机构成为监管盲区。梅城镇办在已抽调多名政府干部的情况下,大量聘请临聘人员,且聘用未经党委、政府或县直主管单位相关班子会议研究,未签订聘用合同,未研究确定临聘人员工资标准,人员进出随意、工资发放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临聘人员管理,临聘人员的聘用由党委、政府班子会议上研究讨论,聘用人员已全部由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二是经撤销镇办食堂,干职工就餐统一到政府机关食堂。三是办公务接待开支统一按政府机关制度规定执行,由接待办负责安排。

15.关于“村级财务专项整治不彻底。梅城镇落实村级财务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村镇代管中心自身定位不准、履职不力、监管缺位。个别村仍存在并村不并账的问题。各村仍不同程度存在大额支出附件不齐、白条入账、无合同、无工程验收资料、无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财务公开不及时或未公开等问题,存在未经村民议事会研究、未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的情况下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村账镇代管中心已于2021年8月3日至4日到所在问题的三个村召集了村支两委及各小村负责人会议,督促各村并村并账。存在问题的三个村现均已完成了并村并账工作。二是针对之前存在问题的村要求其按规定补齐相关手续,在以后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按安办法〔2020〕10号文件《安化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会计制度严格执行。

16.关于“对侵占惠民利民资金问题整治不力。原村支书雷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侵占群众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和退耕还林款,镇党委、政府对该问题未及时跟进查处,导致群众多次上访反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安化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自2021年7月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进行全方位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镇纪委于2020年12月18日已对雷某某长期侵占群众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和退耕还林资金的违纪行为作出了处理,给予了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二年),责令其退赔了侵占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效益林资金,收回了其兄长侵占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以上资金按实发给了各村民。

17.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个别村部分工程建设存在超工程量核算、多付工程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某村部分工程建设存在超工程量核算的问题,镇纪委对主要负责该工程的村支两委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该村在之后的村级工程建设中严格控制建设程序,保证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阳光化,提高群众知晓度,保证集体经济的安全性。村账镇代管中心在6月中旬已督促该村重新召开相关的议事会议,调整预算,按要求重新进行了相应的公开公示。二是对某村多付工程款的问题,村账镇代管中心已和该村支两委多次对接,要求该村尽快完成相应工程(该工程未完成的客观原因:某地质灾害点还在下沉,所以公路硬化有延后),该村已联系相关施工队,在2021年8月底前已开始动工建设,2021年11月已完成公路硬化工程。

18.关于“截留挪用、虚报套取资金问题多发。部分村(社区)存在重复报销、违规报销、截留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于2021年5月12日至6月8日对某村重复报销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已责令相关责任人龙某某将违纪资金上缴到了某村的收入账中,并对龙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二是镇纪委于2020年12月18日已对某村截留挪用的问题作出了处理,给予了相关责任人雷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二年),责令其退赔了侵占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效益林资金,收回了其兄长侵占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以上资金按实发给了各村民。三是关于某村2019年由报账员胡某经手发放贫困户微心愿13300元,其中虚列12065元用作其他开支的问题,责令村上负责追回虚列的12065元(其他支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责令村账镇代管中心加强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关于某社区在2017年为三位已卸任村干部(其中一人现已去世)违规报销2016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4824元的问题,村账镇代管中心已督促该社区对违规报销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进行收回。五是村账镇代管中心在以后的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安办法〔2020〕10号文件《安化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镇纪委将对村级财务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不规范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部分村(社区)党员公开承诺不规范,存在代写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建办于6月9日在二季度党建工作督查中,分三组对全镇党员2021年公开承诺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检查,发现有公开承诺不规范的或代写的,对党支部提出批评,并由党支部对承诺不规范或代写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党员每人扣党员积分3分,并要求支部督促党员立即整改,重新进行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各支部在以后的党员公开承诺工作上严格把关。

20.关于“党员档案资料不规范。部分党员入党材料存在党员签名代签或以无标题的党员会议签到表代替、入党地核实不准、无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部分地方未盖章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7月组织镇党建办及村(社区)便民服务员,对全镇2495份党员档案再次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整理,对不规范的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发现入党程序不符合要求或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视情节轻重移交镇纪委处理。二是6月8日、6月24日两次召开全镇党建专干业务培训会,要求各单位在2021年度的党员发展工作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高质量、严要求整理入党资料。

21.关于“违反党员发展程序。某村部分党员发展程序严重违规、资料造假,党员群众反响极大。部分党员入党申请书不足80字,入党态度极为敷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0日至6月25日镇党建办对某村党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对党员发展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二是对于巡察发现的某村三份问题党员档案通过核查他们党员档案,发现其党员发展存在部分程序瑕疵,经调查了解部分程序存在瑕疵非由他们个人主观造成,已责令由其所在党组织就当初发展党员情况作出说明。经核查,该三名同志在2019、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中均为合格等次,2021年,镇党建办牵头对某村所有党员再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该三名党员同志均为合格等次。经镇党建办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此三名党员同志均思想觉悟较高,党性较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较好,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此三名党员同志主动捐款捐物,走访的党员群众对他们的表现一致好评。三是举一反三,对全镇的党员档案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发现党员发展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属于资料整理错误的及时整改到位。

2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利长远。梅城镇共有在职干职工219人,前乡籍干部195人,其中梅城本地干部129人,10名班子成员中,前乡籍干部6名。干部队伍朝气不足,‘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强烈,且社会人情关系复杂,在落实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本职本业方面有诸多掣肘,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还有较大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份,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对接,争取按照去年申报的梅城镇所需公务员计划,将综合能力强的新公务员分至梅城。二是1至8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强调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而增强全体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在全镇各办、中心推广周例会制度,由各办公室每周召开干部工作例会,强化业务培训,梳理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是9月份,再次组织全镇各办公室、中心学习了《梅城镇2021年度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各办、中心要加强对干职工日常表现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五是镇党委书记多次在全体干职工会议上强调,严禁有“小山头”等现象的发生。

23.关于“对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监督执纪力度不大,未在干部中起到震慑作用,部分问题屡查屡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委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二是镇纪委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干部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等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今年以来镇作风办已多次开展作风检查通过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的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三是镇纪委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党员干部酒驾、赌博等问题。2021以来,梅城镇党员干部因酒驾、赌博被镇纪委立案查处的有8人,其中5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和撤职处分;1人被开除党籍。并在全体干职工会议上对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在干部中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县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和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梅城镇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基本完成,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但在如何更好地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成果方面还需再加劲、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方面还需再加力。下一步,梅城镇党委将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具体问题一个一个回头看,一件一件对表交账;进一步推进正本清源,抓紧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用制度建设确保巡察整改标本兼治;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将从严治党作为整改的第一关键,紧扣重点难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出重拳,对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群众反映强烈重点领域下猛药,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扩大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120821,电子邮箱:6146433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