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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梅城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2023-03-18 09:26来源: 梅城镇

梅城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统筹辖区意识形态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环境,服务辖区发展。开展城乡建设规划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民政、人才服务和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管理权限,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的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九)统筹负责辖区内的住房
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统筹、组织、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整治、自然资源保护及管理工作。

(十二)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镇机关、下属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领导人民武装部、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十五)负责人大、政协有关联络工作。

(十六)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