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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镇2023年内设机构职能
2023-03-18 09:48来源: 梅城镇

梅城2023年内设机构职能

镇党政办工作职责:协助镇主要领导处理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镇长热线处理、网小格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

镇党建办工作职责:负责本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工作职责:负责编制经济社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黄精产业、茶产业项目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引乡贤回家乡建家乡项目工作。

镇重点项目办工作职责:负责三大竞赛、招商引资、发改、交通公路、科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济社会调查统计、优化营商环境、园区建设、物流产业园、征拆等工作,负责农村交通公路、梅山大道项目、南桥大道项目、东华中学征拆项目、机动车检测站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负责镇区和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疫情防控、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镇志等工作。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工作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农村村民建房、田长制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县城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禁毒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交警、司法、基层法庭工作。

镇应急办工作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镇财政财务管理办工作职责: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政策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镇机关和镇直单位财务管理与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账镇管业务和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文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重大案件的查处和涉及跨镇域的执法活动,交由县级执法部门为主处理。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承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失地农民保险、医疗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文化旅游文电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安化县首届擂茶文化节筹备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含秸秆焚烧)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和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资江流域日常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移民项目建设协调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镇纪委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含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

镇武装部工作职责: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