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能: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宣传、共青团、小康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
2、镇党建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妇女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牌子)
工作职能: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发展改革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等方面工作;企业资产管理。
4.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
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财政所
工作职能: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企业办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8.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能: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交通、农村违规占耕地建房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9.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工作。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具体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经管、减轻农民负担、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公路交通、科协工作。
11.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12.退役军人服务站
工作职能: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
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民族宗教、侨务、统战等工作。
13、 镇纪委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纪检监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4、 镇武装部
工作职能:负责武装工作,配合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101室。
镇党建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203室。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201室。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103室。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设原镇国土所。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镇政府办公楼105室、106室。
镇财政所设镇政府原财政所。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原林业站一楼。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设镇政府办公楼102室。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镇政府办公楼107室、108室、109室。
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设镇政府原国策楼一楼。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镇政府办公楼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