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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福镇党委政府职能
2024-06-13 15:20来源: 大福镇人民政府

中共大福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人大、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后,由镇人大、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领导镇人大、镇人民政府以及镇内各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单位的干部。

领导本镇的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大福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决策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全镇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镇内社会秩序,保障本镇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本镇国家权力机关,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镇党委政府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镇纪委和监察室是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的纪律检查和监察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镇人民武装部是镇党委的军事部兼镇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根据有关章程设立的镇联合工会、镇共青团、镇妇联等群团组织,在镇党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