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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2-01-27 17:26来源: 未知来源

冷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村(社区)、镇直(属)部门站所及驻冷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1号)精神,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春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二、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节假日期间,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负责同志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社会稳定等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值班电话:0737-7321051)

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节假日期间,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防控职责,坚持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强化对所属行业单位的疫情防控监管;积极引导和督查入境及省外来(返)人员主动报备相关信息,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管,督促商超、市场、宾馆、酒店、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并通过分流、错峰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等场所疫情


防控,重点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并按频次做好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引导全体民众切实履行“个人责任”,自觉落实“非必要不聚集”、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等自我防控措施,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所有公职人员出湖南省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返乡时应提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四、明确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县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报镇党政办备案。

 

 

冷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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